▲王男被依法判處13年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林昱萱/花蓮報導
一名王姓男子日前因為缺錢花用,竟然就闖進女子「花花」(化名)的家中偷竊,而他看見屋內僅有花花一人後,就心生歹意不僅強摀對方嘴巴,威脅對方給自己錢財,還藉機性侵對方,甚至還在污辱對方之前,要對方到廚房內拿沙拉油塗抹下體。對此,花蓮地院審理後,依法判王男13年徒刑。
判決指出,王男因為缺錢花用,就隨意闖進某間住宅內想要行竊,而當他破壞紗門進入房屋內,看見花花獨自一人在房內休息,竟然就上前摀住花花嘴巴,再將她壓制於床上,以棉被蓋住她頭部,並命令其不得喊叫,而由於當時花花表示身上沒有錢財,王男竟然恫嚇:妳沒有錢就要讓我爽。接著就強行脫去對方衣物、親吻其臉頰、胸部,強行性侵花花得逞,而事後王男還趁著對方無法抗拒之情況,盜走對方的背包、提款卡、現金、身分證等物。
花花證稱,「當時我聽到開門聲,就看到一名男子站在我家大門內朝我走過來,我當時準備要開燈,該名男子衝過來阻止我開燈,我就開始喊叫,該名男子用左手遮住我的嘴巴,用右手拉我的棉被將我的頭蓋住,把我壓在床上,我就不敢大叫,我擔心他會對我不利,我說:『我快被你悶死了』、『你想要謀殺我啊』,後來他就鬆開手,我叫他走開、不要碰我,那名男子就說:『我得到錢與你發生關係兩樣東西以後,我就會走』,他跟我要2000 元現金,我說我沒有錢,只有零錢,同時尋找我的皮包,那時候我的皮包已經不見了,該名男子說他沒有拿,並說:『既然你沒錢,你就要讓我爽』,之後他就硬拉我的衣物跟褲子。」
王男準備性侵花花時,花花不斷拒絕掙扎,讓王男一度無法得逞,而接著王男竟然要對方拿沙拉油先塗抹在其下體,讓自己性侵得逞。整起事件結束後,王男還逼迫花花跟他一起到浴室洗澡,接著就強行拿走對方的包包逃跑。對此,法官認為,王男誇張的行徑已經造成花花身心之傷害,讓對方迄今無法好好睡覺、每天以淚洗面,且迄今沒有取得對方原諒,所造成之犯罪結果亦屬嚴重,審酌其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後,依犯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他1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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