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大學新民校區。(圖/嘉義大學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大符合教育部學雜費調整規範要件,卻因疫情嚴峻110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維持原(109學年度)基準不予調整。有關「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在臉書粉絲專頁揭露嘉大有意調漲學費經媒體刊登之訊息有誤,嘉大也做出說明。
嘉大表示,學雜費一直都是全國最低,今年也未報部調整,以109學年度標準較之全國公立大學,平均少收2千多元,與前25%學校平均相比差額達4千多元,與後25%學校平均相比,仍有至1千2百多元的差額。
日前啟動110學年度學雜費調整相關作業,係因審酌(107-109年度)財務狀況、助學機制及辦學綜合成效,均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學雜費調整審議基準,因此依學雜費調整審議小組會議決議啟動「110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案」之前置調查作業,於3月至4月期間召開3次學雜費調整公聽會,受多數學生代表認同。
嘉大強調,雖已完備前置作業程序,因應疫情嚴峻,學校與民眾共體時艱,110年5月25日報教育部110學年度學雜費仍決定不調整,教育部於110年5月28日函復已備查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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