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衛生署副署長:民間買疫苗免藥商申請 搬「SARS救命法條」認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灣面臨疫苗短缺困境,民間企業有意協助引進,中央的態度卻在3天內連轉3次,表明應由中央與原廠直接簽約。繼疾管署首任局長張鴻仁跳出來批判之後,前衛生署(衞福部)副署長賴進祥也搬出《藥事法》第48條,強調在疫情嚴峻時期,民間可以自行購買疫苗,不必經由藥商提出申請。

AZ疫苗。(圖/指揮中心提供)

▲AZ疫苗。(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5月28日公布地方、企業引進疫苗的8大公文流程,隔日卻改口說疫苗輸入應由中央與原廠直接簽約採購,接著又在5月30日鬆口,表示願意也歡迎民間協助引進疫苗,3天內態度連轉3次,掀起各界正反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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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向《中國時報》表示,18年前有鑑於SARS病毒變化速度快,不可能凡事都按步驟來,因此修訂《藥事法》第48-2條,就是為了在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時,能專案核准進口疫苗,甚至特別規定不用藥商申請藥品許可證,也不用再經過封緘檢驗等程序,如今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嚴峻,國內疫苗短缺,民間依法是可以自行採購的,只是要向民眾說明風險,「不是法令限制的問題,是指揮中心決心的問題!」

▲▼ 日前運抵台灣的AZ疫苗41萬劑,從5月28日起陸續開打,圖為30日上午,許多第一類醫護人員及台北市環保局外勤收運垃圾人員前往南港成德區民活動中心施打疫苗 。(圖/記者李毓康攝)

▲上週配送的41萬劑AZ疫苗,優先開放給第一類醫護人員施打 。(圖/記者李毓康攝)

而對於民間引進疫苗的爭議,疾管署首任局長、陽明大學教授張鴻仁也曾在臉書PO文指出,「30年前,我進入藥政處(食藥署前身)4年多,後來擔任疾病管制局首任局長,我非常清楚,任何人有疫苗要進,法規完全不是問題,可以用《藥事法》,也可以用《傳染病防治法》。」

張鴻仁表示,希望政府別再亂扯法規、品質和安全,法規怎麼變,原則還是一致,「進口歐美已核准任何醫藥品,只有需求問題,沒有法規障礙,你要做生意,那就照程序,要救命,閉著眼睛,馬上核准,癌症用藥、救命疫苗,跟維他命是不一樣的態度!這一次,對我曾服務過16年的『機關』,舉雙手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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