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嚴峻,為維護醫療環境與醫護人員執業安全,台灣高等檢察署函令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對於轄內醫療暴力案件,應從嚴從速偵辦。(圖/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疫情嚴峻,為維護醫療環境與醫護人員執業安全,台灣高等檢察署函令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對於轄內醫療暴力案件,應從嚴從速偵辦。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為維護醫療環境與醫護人員執業安全,臺高檢署函令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對於轄內醫療暴力案件,應從嚴從速偵辦;被告情節重大者,應向法院聲請羈押;案件偵結時,依醫療法第106條規定並參酌具體個案情節,從重求刑。
據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全台人民同島一命,不料在前線醫護最疲於奔命的時刻,卻傳出有確診患者持刀砍傷護理師。5月31日雙和醫院傳出凶案,確診的62歲洪姓男子不滿遭隔離,竟情緒失控揮刀砍傷3名護理師,其中傷勢最嚴重的一名20多歲護理師右手韌帶被砍斷,職業生涯恐怕就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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