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疫情衝擊影響藝文產業,此波粗估損失多達80億至100億!文化部今(3)日公布「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文化部長李永得提到,此次紓困預算45億,共計將有7萬多名藝文相關工作者受到幫助;除了補助自然人,其中較多會用在藝文事業,他也呼籲所有藝文相關事業及工作者「盡量來申請」。
▲藝文事業如書店等,可申請藝文紓困4.0。(資料圖/記者林育綾攝)
「藝文紓困4.0」預算共45.49億元,分為對自然人及事業的補助,李永得說明,其中較多將用於藝文事業,只要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個人工作室),都可依照受疫情影響情形申請。
▲文化部公布「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圖/文化部提供)
藝文事業補助分為三種,包括:「各類型藝文事業」、「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但三種只能擇一申請。
▲「藝文紓困4.0」針對藝文事業補助分為三種。(圖/文化部提供)
第一種情況,「各類型藝文事業」補助項目包括人員薪資、必要支出費用等,最高上限250萬元。不過李永得說明,有些藝文事業在上半年已投入許多成本,是為了下半年的作品呈現,因此純粹以員工人數來計算不一定公平,只要業者「有投入成本且能夠列舉出來」,都可以再核定;雖然說上限為250萬,但若有特殊情形且審查通過,也可能突破250萬界線,而在審核上也會公平,資料屆時也將公開透明。
第二種情況「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則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李永得說明,關於如何舉證「營業額減少50%」,可以跟去年同期比較,也可以跟疫情前一個月的營業額比較,像是書店業都可以申請。
至於第三種情況「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會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事業受雇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總共4萬元補貼,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李永得舉例,如電影院被要求關門,有些團體或公司可能無法支付員工正常薪資,就算給予津貼也沒達到基本最低薪資,就可以透過此方法申請。
▲文化部長李永得說明「藝文紓困4.0」補助措施。(圖/翻攝自文化部臉書)
綜合來說,藝文事業不一定要達到50%營業額減損,「只要有投入成本都可申請」;在補助上也不會只以員工人頭數計算,李永得認為這樣的算法金額有限,很可能藝文團體投入的成本不只如此,對藝文事業並不公平。
而針對自然人的部分,如果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文化部將以主動審查方式,扣除經勾稽重複領取其他部會補助,以及已在企業、機關(構)投保或領有公保退休金者等,6月4日將補助款3萬元「直接撥款入帳」;未曾獲補助或要申請製作費項目者,則另依須知規定申請。
李永得表示,藝文紓困4.0比起其他部會的紓困算是「優惠更多」,也更有彈性,呼籲更多藝文相關事業及工作者申請。據統計,藝文自然人約1萬3千多人,藝文事業約7千多個,若再加上員工,這一波「藝文紓困4.0」粗估有7萬多人可受惠。
藝文紓困4.0線上申請專區:https://grants.moc.gov.tw/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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