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研究生不顧日籍女大生拒絕,性侵得逞。此為示意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來台念研究所的印度籍男子阿蘇(化名),認識同校20歲的日本籍女大生,阿蘇邀女方到宿舍內喝酒聊天,最後竟跨坐在身上,不顧嫩妹多次哭喊「STOP!」,性侵得逞。一審判刑3年半,二審竟判無罪,更一審又改判回3年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7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阿蘇來台後,在南部某公立大學攻讀機械研究所,2017年6月16日經由朋友介紹,阿蘇認識日本籍的女大生,2人以英文溝通。隔天晚上8點許,阿蘇以臉書即時通傳訊息邀日籍嫩妹外出喝酒,兩人原本在校內超商喝啤酒,直11點超商打烊後,男邀女到宿舍內喝酒聊天。到了凌晨1時,阿蘇說這時離開宿舍會被他人發覺,等到3、4時再離開比較妥當,阿蘇還拿出暖男樣,說如果嫩妹累了可以在床上休息,並保證不會騷擾她,嫩妹才躺在床上查看手機訊息。
不久,躺在地上的阿蘇說地板冷,希望能上床躺在嫩妹身邊?嫩妹不好意思反對,阿蘇就躺在嫩妹身邊,幾分鐘後,阿蘇直接掀開嫩妹裙子、撥開內褲,用嘴巴舔吻嫩妹;嫩妹大驚,不斷喊「STOP!STOP IT!PIEASE STOP!」。阿蘇不理會,甚至戴上保險套,準備提槍挺進,但嫩妹不斷發抖、哭泣,阿蘇才終於停止,4點多將嫩妹送出宿舍。嫩妹離開後報警提告性侵,阿蘇遭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阿蘇否認違反意願而性侵,辯稱雙方進入宿舍前,已經有擁抱、親吻等親密動作,以為嫩妹願意與他發生關係,才會更進一步;而當他戴套後,發現嫩妹哭泣發抖,也停止繼續性侵,沒有繼續違反意願侵犯。一審法院不採信,認定有罪判刑3年6月。
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改認定阿蘇當時無法分辨嫩妹有拒絕的意思,並非故意違反意願而侵犯,逆轉改判無罪。二審判決遭撤銷發回後,更一審又改認定有罪,仍判刑3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印度研究生在學生宿舍性侵日籍女大生。此為示意圖。(圖/PAKUTA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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