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女子在自家門口遭剛認識的陳姓男子性侵,調閱走廊監視器為證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前年初送餐敘上酒醉的女性友人回家後,突然色慾薰心,又回頭想闖入女子閨房,女子出於本能不斷反抗,把陳男趕走,隔天醒來才發現自己雙手瘀青挫傷,調閱住處外走廊監視器,赫然發現自己竟在家門口遭陳男掀裙用手指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陳男。
起訴指出,陳姓男子2008年1月22日晚間,參加友人邀約的聚餐,首度認識了被害女子,當天聚會結束後,陳男看被害人已經喝醉,扮演起護花使者,搭計程車送被害人回到新店的租屋處。
陳男在外面看著被害人搖搖晃晃走回家的樣子,認為有機可趁,又跑去按門鈴,還嘗試自己開門,被害人聽到聲響前去查看,2人就在門口短暫攀談,陳男多次伸手要碰被害人,被害人不斷反抗、推擋,甚至要轉身回房,仍遭陳男強摸胸部、掀開裙子撫摸屁股,甚至被用手指插入下體。
最後陳男佯裝要進房借廁所,遭被害人拒絕,陳男才悻悻然離開,被害人則是倒頭就睡,等醒來發現雙手手臂都有莫名瘀青,卻想不起怎麼受傷的,自行調出租屋處走廊監視器,赫然發現在房門口遭陳男侮辱的經過,憤而驗傷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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