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9歲王男,尾隨1名落單運動正妹趁登山步道四下無人竟對她上下其手。(圖/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19歲王男見同公車正妹在中華科技大學站下車,一路尾隨到登山步道,見四下無人,竟強扯正妹衣服再將運動內衣撕破,以生殖器磨蹭正妹下半身。猥褻過程,正妹不斷喊「我有心臟病」他才停手轉身往山下跑,逃跑時還將藍色帽T脫下,棄置垃圾桶。士林地院依強制猥褻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賠償正妹20萬。
2020年10月24日下午2時許,王男搭乘公車在中華科技大學站下車,他見搭乘同車正妹小歆(化名)身穿全身運動套裝也在同站下車,並且只有一人,竟起色心,一路尾隨小歆往登山步道前進。
走到一半時,王男從小歆後方撲上前撫摸她臀部,當小歆想轉身下山逃跑時,王男竟強行抓小歆手臂阻擋她下山,再將小歆推倒在步道旁的草叢裡,強吻她的臉、鼻子及嘴巴,並隔著小歆衣物搓揉胸部,再進一步將小歆運動內衣撕破,並隔著褲子以生殖器磨蹭。
猥褻過程中,小歆不斷掙扎反覆喊「我有心臟病」,王男嚇壞並停止動作,往山下跑,但狡詐的他怕自己被人認出,竟將身上的藍色上衣帽T脫下,棄置在登山步道旁。
▼小歆獨自登山竟遇上色狼,最後只好以自己患有心臟病脫身。(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歆提告後,王男辯護人稱,他患有廣泛性發展疾患(非典型自閉症)、非特定之雙向情緒障礙症等心理疾病,長期以服藥、針劑降低自身性慾。這次會犯下案,逢考試期間,醫師同意施打針劑服用藥物,才會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並請求減刑。
合議庭認王男猥褻過程中,可以理解自己若不停手,可能會讓小歆心臟病發甚至致命,並且在猥褻結束後將衣服棄置變裝逃逸以隱匿犯行。種種證據指向王男當下顯然未達到「因為精神障礙而導致不能辨識他的行為而違法」,並且加上醫院門診病歷可得知,王男應長期固定服用藥物,卻擅自停藥,客觀上不足以引起同情。
審理時,小歆與王男達成和解願給緩刑機會,王男則以分期付款方式賠償給小歆,並依約首期10萬元,共賠償20萬。士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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