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鏡美國監所遇到的問題及經驗,不要讓監所成為防疫破口。(圖/記者周宸亘攝)
監獄及看守所人口過度擁擠一直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問題,尤其在全球致力對抗COVID-19下,監所成為易發生群聚感染的地方,也屬於高傳播危險場所。世界衛生組織歐洲區主任克魯格(Hans Kluge)曾說:「監獄的環境會造成傳染病散播的威脅,但同時也是預防控制的機會。」
美國聯邦監獄、州監獄及地方監獄自2020年薪冠疫情蔓延以來,均採取預防及限制疾病散布的措施,除了減少人犯逮捕外,當局採取的措施也包括:減少入監執行許可;盡可能釋放監獄及看守所之人犯;減少對緩刑、假釋者不必要之接觸、探視等;減少或暫緩監獄之探視,50州均對州矯正機構限制探視;減少電話或視訊費用等。
自2020年3月至6月,美國聯邦及州監獄共釋放了約10萬人。根據「馬歇爾計畫」(The Marshall Project)及《美聯社》(The Associated Press)表示,監獄人口下降約8%(約10萬人),其中維吉尼亞州下降了2%、康乃狄克州下降了22%。相較之下,據維拉司法研究所(The Vera Institute of Justice)統計報告指出,州及聯邦監獄在2019年一整年人口下降比率為2.2%。
布倫南中心(Brennan Center)建議,老年人、病人以及因違反假釋規定而被監禁者,應根據保外就醫條款或其他有權處理者建議釋放他們。除此之外,監獄官員應酌情將人犯轉移至社區矯正。
美國監獄管理局同年3月31日宣布,從4月1日起,被關押在聯邦監獄系統的每個人都將被關在牢房裡14天。4月5日,監獄管理局發布了居家監禁最新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個人可以在不提出請求的情況下出監以執行居家監禁。同時,任何認為自己有資格改為居家監禁者可以申請釋放,並提供釋放計畫給案件管理者。
4月20日,官員們不再考慮提前釋放執行刑期不到一半的囚犯。4月23日,川普政府又改變政策,對於監所提前釋放之要件更改為至少執行25%刑期,且剩餘刑期少於18個月者。同年5月12日,美國聯邦法官認為,未能即時釋放處於COVID-19嚴重危險之人犯,認定違反美國憲法修正案第8條,即不得要求過重之保釋金,不得課以過高的罰款,不得施予殘酷、逾常之刑罰,要求位於康乃狄克州之聯邦監獄官員加速釋放處於疫情嚴重危險場所的人犯。7月14日,美國法官康蘇埃洛•馬歇爾裁定,聯邦監獄當局必須將醫療弱勢人群從加州隆波克監獄轉移到居家監禁中,因為已有監獄爆發疫情,導致4名囚犯死亡,一千多人感染。
2021年3月16日,《美聯社》和「馬歇爾計畫」報導指出,美國監獄的工作人員拒絕接種 COVID-19 疫苗的比率高得驚人,沒有接種疫苗的工作人員可能導致未接種疫苗的被監禁者被傳染。疾病控制中心建議各州在其疫苗分發計畫中,優先考慮被監禁者,但只有一半的州列入計畫中。同年3月26日,美國司法部指示監獄管理局擴大居家監禁計畫,將人們從聯邦監獄轉移到家中接受監視。即便如此,獄中的 COVID-19 病例數仍繼續增加。
同年4月1日,美國國家COVID-19和刑事司法委員會報告指出,在監獄及監獄中「有限」的COVID-19檢測中,被監禁者感染率幾乎是其他人群的8倍。截至4月5日,有4項新的研究發布,關於設施過於擁擠、機構之間轉移被監禁人員、有限的檢測和防具(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簡稱PPE),以及監獄和監獄內對於疫苗之高度猶豫性,都促成了COVID-19在監獄內的大規模傳播。監獄管理局邁克爾•卡瓦哈爾(Michael Carvajal)局長並在電視聽證會上表示,國會需要修改現行法律,以防止這些人將來被送回監所。
《紐約時報》在對州和聯邦法院的記錄,以及對檢察官、法官、辯護律師和法院管理人員的訪談分析後發現,今年有數十名被監禁者在被假釋委員會批准釋放或在沒有定罪的情況前,因被關進監獄後死於獄所中。
我國新冠肺炎持續升溫,法務部目前也停止受刑人的一般接見,避免疫情擴散或進入監所。預防勝於治療,筆者提供美國監所就新冠肺炎疫情遇到之問題及經驗參考,期盼國內疫情能逐漸舒緩且有效避免擴散。
●黃紋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會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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