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葉姓男子佯稱可以幫女網友解決租屋問題,沒想到一進女子住處竟對她指姦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葉姓男子2019年在網路上與一名女子認識,葉男假借可以幫女子解決租屋問題,2人相約晚間在女子住處見面,沒想到見面後葉男竟然伸出狼爪,不顧女子意願,將女子強壓在床,指姦得逞,情急之下女子不顧衣褲被扯破,下半身赤裸逃出門外呼救,沒想到卻被葉男勒頸強行拖回屋內施暴,幸好最後女子機警拉開陽台大門對外呼救,才將葉男嚇走。新北地院依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判葉男應賠償女子60萬元。
葉姓男子為工廠作業員,在網路上結交一名女性網友,2人常互相傾訴各自生活和工作上所遇到的瓶頸,後來在一次聊天過程中,女子提到要找下一個租屋處,葉男自稱可以解決女子的困難,2019年10月女子相約葉男在她的租屋處討論相關細節。
沒想到葉男進屋後,竟開始對女子上下其手,後更不顧女子意願,將女子強壓在床,撕破女子的衣褲,女子掙扎中還將床單撕破,以手指插入女子的陰道,指姦得逞。女子不願意配合葉男,情急之下佯稱要吃藥,躲進廁所,不過礙於廁所門沒有鎖,無法阻止葉男進入,女子間隙不顧自己下半身赤裸,趁機逃出門外求救,大喊「有變態拜託」、「拜託幫我」等,但仍被葉男勒頸強拖回房間,讓女子一度差點以為自己「要死了」。
女子被葉男拖進房間後,情急之下打開陽台門呼叫,並對葉男說「一定有人聽到,有人報警」,要他趕快離開,才將葉男嚇跑。
庭審時,葉男卻始終強調他和女子始終都是合意性交,絕無強迫之意。
法官審酌監視器畫面後,認為監視器畫面中女子逃出門外後,多次呼喊「不要」、「變態,你走開」、「有變態,救命」,甚至下半身赤裸就跑出門外,衡諸常情,認定當時情況相當緊急,因此不採信葉男說法,民事賠償判葉男應賠女子60萬元,仍可上訴;刑事則依強制性交罪,二審判處葉男有期徒刑4年6月,目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