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正妹跳樓亡。(示意圖/CFP,並非新聞當事人)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深圳20歲正妹朱勤(本文均為化名)跳樓身亡後,警方從她的手機中翻出好幾條其男友李俊發給她的簡訊,「再見到妳,我殺了妳」、「妳自己死掉可以嗎?」⋯⋯。然而,面對死者父母的「討說法」,李俊堅持認為,自己對女友的死不存在任何過錯。但在朱勤的閨蜜陳萍看來,這場悲劇的苗頭,其實早就顯現了。
據《澎湃新聞》報導,2019年,朱勤大學畢業,入職廣東省深圳市一家廣告公司,她與同來深圳工作的閨蜜陳萍合租了羅湖區的一套房子。2019年12月末的同鄉聚會,餐桌上相鄰而坐的李俊頻頻搭訕她。他自稱,自己比朱勤大8歲,已經有房有車,至今尚未婚戀。
此後一段時間,朱勤每天早晚都會收到李俊的關心簡訊,漸漸地,她對李俊心生好感。2020年2月的一天,李俊約朱勤出外吃飯,送她回公寓時,見閨蜜陳萍不在,性侵了女方。完事後,他信誓旦旦稱「不離不棄」,朱勤便同意確立戀愛關係。
朱勤很快對李俊產生了心理依賴,然而她也漸漸發現,男友經常干涉自己生活的細節,自從戀愛後,只要單獨外出,都必須向男友請假。2020年5月下旬的一個周末晚上,她和陳萍一起去聽音樂會,晚上10時多才回來。當時,李俊在公寓門外等候,他當著陳萍的面咆哮了起來,之後更把女友打了一頓。
發洩了怒火後,他又百般安慰朱勤,逼女友道歉,「誰讓妳不聽話的,外出要跟我請假,知道不?」李俊還要求,在女友的微信等社交軟體上,設置了手機位置共享,「妳的行蹤我要第一時間知道,去哪兒,做什麼,必須經過我同意,否則就是不愛我。」
朱勤回到公寓後,陳萍見她左眼部位有塊淤青,憤怒地說,「趁早離開這個渣男,竟然動手打女人。」經再三追問,朱勤講了李俊的各種規定。陳萍聽後提醒,「妳該不是遇到了PUA男。」朱勤困惑地回應,「什麼是PUA?」陳萍向朱勤科普了PUA男的幾個典型特征,比如通過傷害女友的自尊建立絕對權威,從精神上、生活上處處控制女友等。朱勤表示雖然有的特征比較相符,但她相信李俊不是這樣的人,認為類似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之後的一段時間裡,朱勤與李俊相處,覺得越來越累,她曾試圖擺脫這樣的處境,但都被李俊連哄帶嚇打消了念頭。某天,朱勤無意中從李俊的手機上看到一條聊天紀錄,對方稱呼自己男友為「老公」,她追問究竟,李俊解釋是前女友。
朱勤表示不相信,也想著趁機離開李俊,遂心平氣和表示,「既然你早已經有了別人,我們就當沒認識過,」起身收拾東西要走人。李俊怒不可遏攔下她,並用力抓住朱勤的手腕說,「分手得由我說了算,我不准妳離開!」朱勤拼盡全力掙脫,卻被李俊逼到角落動彈不得,還被對方掐住脖子。之後,李俊又是下跪又是保證,朱勤心軟了,同意繼續相處。
直到2020年8月5日,陳萍突然接到派出所的電話,朱勤從公寓高墜身亡,勘驗現場的初步結論排除他殺。8月7日,朱勤的家人從老家趕到深圳,這才得知女兒談了男朋友,且發生高墜時男友就在室內。父親堅持認為,女兒不可能自己跳樓,肯定是李俊推下去的,要求刑事立案,嚴懲兇手。
但是,現場勘驗和法醫鑑定結論排除他殺的可能。警方調查後還原了案發前的經過,2020年8月4日晚,李俊在公司加班,打電話讓朱勤到公司附近等自己。當晚8時許,兩人見了面,李俊開車送朱勤回公寓的路上,接到了朋友的電話,遂轉道去酒吧喝酒。
8月5日凌晨1點許,朱勤自行離開酒吧,李俊的朋友以及酒吧工作人員均目睹當時雙方臉上都充滿了憤怒。李俊的朋友證實,朱勤離開之後,李俊和她有互撥過電話和發微信。李俊在微信語音中說朱勤有背叛言行,女方否認說「我沒有」。
警方調取的微信紀錄顯示,李俊所發微信中有對朱勤各種不堪入目的辱罵內容,並有「再見到妳,我殺了妳」、「妳自己死掉可以嗎?」等話語。凌晨4時,李俊致電朱勤說,要去找她。5時許,他進入女方公寓。
攝影機畫面顯示,李俊進入公寓時呈醉酒狀態。大約10分鐘後,朱勤就從住處窗戶墜樓。半小時後,附近派出所接到報警,到達公寓處理墜樓事件。陳萍事後向警方控訴,閨蜜死因不單純,交往期間一直被李俊PUA。
朱勤父母痛不欲生,將李俊告到了法院,要求李俊賠償朱勤跳樓死亡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34萬元(人民幣,下同)。李俊辯稱,事發時自己睡死了,根本不知道女友跳樓,所以沒有責任。
對此,法院審理認為,李俊作為朱勤的情侶,屢次發出讓朱勤去死的簡訊,以成年人的理解程度當知道這些侮辱性、損害性的言辭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意味著傷害,何況作為情侶,李俊應該但並未意識到朱勤受此反覆羞辱刺激有主動結束生命的可能。
最後,法院認定,被告李俊未構成犯罪,但並未免除其在民事上的賠償責任。考慮到朱勤跳樓的主觀性,酌定被告李俊承擔朱勤死亡30%的責任。2021年4月7日,深圳市羅湖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俊賠償死者父母共計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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