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台中市西屯區一處私人健身房遭民眾檢舉,警方獲報到場,發現28歲粱姓老闆和教練、員工共6人在自主訓練,已違反三級警戒「停止室內5人以上聚會」規定,且都沒戴口罩,至少得面臨共36萬元的罰單。
8日晚間近10時,第六警分局何安派出所員警到該健身房,對應門的肌肉壯男詢問,「有營業是不是」,獲得對方「沒有,我們自己在運動」的回覆。員警在對方的同意下進門,聽到屋內傳出蹦蹦聲,一到地下室發現共有4男2女。
▲▼4男2女室內群聚。(圖/東森新聞)
聽到員警詢問「老闆人咧」,原來應門的肌肉男就是粱姓負責人,他苦笑「就是我」,並解釋是疫情期間做教育訓練動作。而員警當場告知,室內活動不得超過5人,且在場都沒戴口罩。
何安派出所長游銘鋒受訪指出,業者在防疫期間停業,將租屋場所給教練、員工自主訓練,但已違反規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也就是說,一人至少罰6萬、6人就36萬元。警方也函送市府裁罰。
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並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梁姓健身房負責人。(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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