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女球經多次和隊上已婚人夫交往,被正宮發現後怒告上法院,慘賠80萬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林冠吟/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許姓女子擔任球隊經理,卻先後與隊上2名已婚男球員交往,不過因為被第一任男友老婆發現外遇,被迫分手;不久,許女又交上另一名已婚男球員,這次2人還一起合買房子,甚至發生10多次性關係,許女還慫恿球員和吳姓正宮離婚,更對正宮直嗆「他的心不在妳那」,讓吳女氣炸,怒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許女破壞他人家庭行為屬實,須賠償正宮80萬元。
判決書指出,吳姓女子和老公阿明(化名)於2011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阿明為壘球隊球員,許姓女子則從事保險業,於2018年時擔任球隊經理。
許女擔任球隊經理後,先是與一名已婚男球員交往,因被男球員老婆發現外遇,2人被迫分手;不久後,許女再和隊上球員好上,這次球員依然具有已婚身分,且一樣被正宮發現外遇。
這次,許女和阿明不但一起合資買房,兩人還在合買的公寓內發生10多次性關係,地下戀情曝光後,許女不但沒有反省,還不斷慫恿阿明和吳女離婚,連離婚的理由都幫他想好,直指吳女不愛洗澡、不侍奉婆婆等,許女甚至還明目張膽的傳LINE嗆吳女「好好認清自己」、「他的心不在妳那」,讓吳女氣得一狀告上法院。
庭審時,許女主張自己不知道阿明已婚,她少不經事,掉進阿明的愛情陷阱。許女提出證據指出,2019年9月,阿明的臉書狀態顯示與吳女離婚,同年10月因阿明臉書顯示其參加球隊家庭日照片,才知道阿明說已和吳女離婚都是謊言,讓她相當崩潰,決定在阿明和吳女離婚前都維持朋友關係,且就吳女與阿明的LINE對話紀錄來看,明顯兩人婚姻關係破裂,正在相談離婚事宜,吳女更曾對她表示「我用剩的,你愛就拿去」,顯見吳女同意兩人交往。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許女先前就曾因與已婚男球員交往而被其配偶查知而分手,理應對日後交往對象的婚姻狀態甚為敏感,豈有不確認婚姻狀態,單純聽信阿明告知就相信他已離婚。
法官也指出,阿明自2017年4月到2019年10月臉書動態上都有過夫妻二人帶小孩聚餐、出遊的照片,許女若在臉書確認阿明無婚姻關係,豈有可能直到2019年10月才發現被阿明欺瞞一事,並對兩人交往後不曾將合照放上臉書一事不感到疑惑。
此外,阿明加入球隊後,也持續有帶小孩到球場看其打球,吳女偶爾也會到球場接小孩,球員家屬因會陪同練球、聚餐或出遊,私下也都認識,且球隊老闆不允許球員發假言論,因此阿明不可能對球隊其他人謊稱已經離婚,許女只要願意去問,就不可能不知道阿明並沒有離婚一事。
而許女主張吳女說「我用剩的,你愛就拿去」,觀諸前後對話紀錄,吳女曾多次指責許女介入婚姻,要許女放手,並表示自己無離婚之意,更直指許女搶人丈夫當小三,最後才說「我用剩的,你愛就拿去」,顯見為吵架氣話,無法解讀為吳女同意在和阿明離婚前,讓阿明和許女維持關係,認為許女的主張不足採信,判許女應賠償吳女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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