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雲林連爆權貴公關疫苗爭議 張麗善首現身:為保護鄉親

2021年06月11日 12:36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遭質疑「用疫苗做公關」提供縣議員、媒體甚至以同住家屬之名的張嘉郡、張榮味完成施打AZ疫苗,連日社會輿論紛紛,今(11)日縣長張麗善開記者會,公開現身回應表示,「這是麗善作為地方防疫指揮官的權限,更是麗善為了保護雲林鄉親所應承擔的保護責任」。

▲今(11)日縣長張麗善首度正面回應表示,這是麗善作為地方防疫指揮官的權限,更是麗善為了保護雲林鄉親所應承擔的保護責任。(圖/記者蔡佩旻攝)

▲今(11)日縣長張麗善首度正面回應表示,這是麗善作為地方防疫指揮官的權限,更是麗善為了保護雲林鄉親所應承擔的保護責任。(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日針對連日來AZ疫苗施打資格及對象疑慮首度公開正面回應,張麗善指出,由於中央防疫政策的失當,導致疫苗成為珍貴的稀缺物資,因此政府對疫苗施打順序有所規定,但相關施打順序與防疫規定卻一再調整,讓地方政府無所適從。

張麗善說明,主動將長照工作人員、清潔隊員、警消人員、殯葬人員,醫療廢棄物處理及第一線媒體採訪人員、縣議員,甚至包括與他們共同居住的家屬們,納為疫苗接種對象。我深信,這是麗善作為地方防疫指揮官的權限,更是麗善為了保護雲林鄉親所應承擔的保護責任。

▲今(11)日縣長張麗善首度正面回應表示,這是麗善作為地方防疫指揮官的權限,更是麗善為了保護雲林鄉親所應承擔的保護責任。(圖/記者蔡佩旻攝)

▲前縣長張榮味遭爆料其施打疫苗地點在虎尾青埔自宅內。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則表示,還需要再查證。(圖/記者蔡佩旻攝)

張麗善強調,作為防疫指揮官,我必須嚴正呼籲,中央除顧慮防疫人員自身的安危,更應嚴肅思考他們的家人與同住者的風險。先前5月3日中央曾允許第一至第三類人員的同住家屬施打疫苗,但如今CDC對此卻刻意含糊,語焉不詳。試問,若連自己的家人都無法保護,還有誰願意為繼續在前線衝鋒陷陣。

衛生局長曾春美表示,針對前縣長張榮味施打引起社會觀感不佳部分,她在此向社會大眾致歉,但她身為雲林縣防疫指揮中心的執行秘書,為確保指揮中心能正常運作,指揮中心成員的保存非常重要,指揮中心成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屬若產生破口,將會危及指揮體系,所以家屬亦為防護的一環,這也是當時CDC公布開放第一類到第三類同住者可施打疫苗的初衷。

曾春美進一步說明,第一次中央發配12700劑,醫事人員施打率為72.1%,6月9日發配1600劑得莫德納疫苗是直接運抵六大專責醫院,目前仍持續施打中。曾春美強調,疫苗接種一直都是採意願制,其實並不每位醫護都有意願施打目前國內線上所使用疫苗,對於醫事人員施打率有變動將再做報告。

另針對蘇治芬立委指出,前縣長張榮味施打疫苗地點在虎尾青埔自宅內。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則表示,以服務觀點來看,包括對長照機構住民也會組立施打部隊前往接種疫苗,對於前縣長是於自宅施打,還需要再查證。

雲林地檢署對此事件表示,針對雲林縣衛生局是否不實造冊,讓不符資格之人施打疫苗,已立案偵辦,並發函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雲林縣衛生局調取相關資料查明釐清中。若屬刑事責任者,即由檢察官速查嚴辦;若屬行政責任,則交由權責機關依法裁處。

▲今(11)日縣長張麗善首度正面回應表示,這是麗善作為地方防疫指揮官的權限,更是麗善為了保護雲林鄉親所應承擔的保護責任。(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表示,該案9日已立案調查,目前發函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雲林縣衛生局調取相關資料查明釐清中。(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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