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環保局會同潮州警方在東港溪畔查獲傾倒廢棄物 。(圖/屏東縣環保局提供,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東港溪高灘地被傾倒大量廢棄物,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獲報會同警方人員前往查緝,發現被傾倒了150公噸,查獲一名嫌犯,查扣大貨車與挖土機;及嫌犯供說,承租該土地,以每筆3000元代價提供傾倒,訊後依廢棄物清理法送辦,擴大偵辦。
▲▼環保、警方人員查緝。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民間環境守望襄助巡守隊員於10日中午發現有廢棄物的可疑車輛,在東港溪高灘地附近空地出沒;環保局接獲消息後,立即調派稽查人員並偕同警察局潮州分局趕往現場稽查,當場查獲空地遭傾卸大量裝潢木板、廢樹枝、布袋蓮及椰子殼等廢棄物,經調查,棄物數量約45車次,重量約150公噸,隨即將現場涉案人員帶回警察局偵訊,並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查扣現場大貨車及挖土機等犯罪工具。
▲▼查扣大貨車。
查獲嫌犯承租私有農地後,收取以每車次3000元處理費用,提供土地收受廢樹枝幹、拆除裝潢之廢木材板等廢棄物,任意散置於該大片土地,未施設污染防治及消防設施,危害土地環境安全。
經調查,嫌犯未向環保機關申請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也未具備廢棄物再利用檢核資格,嫌犯供稱收受廢木材進行處理再利用,實際上卻假藉再利用之名承租提供土地非法收取廢棄物處理之不當得利後,意圖棄置行為,已涉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刑責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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