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小三不斷挑釁正宮,最後還將人夫抱著小孩的照片放在戲院大螢幕上,正宮崩潰求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越南籍女子小香(化名)與人夫阿宏(化名)交往,並產下一女,而她在懷孕期間多次在臉書PO親密照向正宮嗆聲,甚至侵門踏戶跑到阿宏家宣示主權等,更誇張的是,她還把阿宏抱著女兒的照片拿到戲院大螢幕播放,處處挑釁正宮。案經證供提告求償,法院判小香須賠償正宮9萬6千元。
判決書指出,阿宏2016年間因工作關係認識小香,2人進而發展出婚外情,並多次發生性關係,小香更於隔年產下一女。正宮當時得知後,認為自己的配偶權受到侵害,再加上小香屢屢在臉書上發文挑釁,讓她憤而對小香提告求償,但當時法院僅判小香須賠償正宮2萬4千元,正宮不服再提上訴。
對此,小香辯稱,她是在懷孕三個多月才知道阿宏已婚,而發文是因為要讓大家知道孩子是有父親的,且她懷孕7、8個月時有去阿宏家還遇到正宮,正宮也知道她懷孕,因此拒絕賠償。
不過,二審法官審理時發現,小香在2018年5月13日開始至2019年12月16日不斷在臉書張貼她與阿宏的親密合照,甚至註「爸爸有沒有愛我?」等語,誇張的是,她甚至在戲院大螢幕上播上出阿宏抱著女兒的畫面,讓正宮大受打擊,法官最後改判她須賠償正宮9萬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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