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男去年11月腰繫武士刀在內壢火車站遊蕩,警方發現他背包內還有4把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熊姓男子去年11月間疑似與父親吵架後,一怒將其收藏刀具帶出,翌日上午手持長約93公分武士刀大辣辣地前往內壢車站搭車,有旅客發現其手持武士刀,擔心可能失控攻擊旅客向站務人員檢舉,鐵路警察發現後圍捕雄男到案,並在其背包又起出另外4把長短刀械後送辦;桃檢查出,熊到車站後未與其他旅客交談,其武士刀未開鋒,熊男本身有精神方面宿疾,並無危害公眾具體事實,僅單純攜帶刀械,18日偵結予以熊男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39歲的熊姓男子去年11月14日上午11時許,腰際繫著1把刀刃70公分、刀柄23公分,總計93公分武士刀在內壢車站第二月台遊蕩,有旅客發現熊男神情與眼神異常,因此向站務人員檢舉,站務人員發現後向鐵路警察通報趕往車站處理,鐵路警察到場後,熊男退回旅客大廳,往天橋方向躲避但仍遭員警圍捕到案。
警方在熊男隨身背包還起出3把折疊刀與1把菜刀,將熊男送至站長室訊問,偵訊後依恐嚇公眾罪嫌移送桃檢偵辦。
熊男在檢方複訊時否認有危害公眾之犯意,辯稱自己有躁鬱症,平常都有服藥習慣,案發前與父親吵架,才憤而將自己收藏的刀具帶出門,打算搭車到板橋,隨身武士刀並未開鋒、也未拿出來揮舞,只手握武士刀,並未將刀抽出來等語。
內壢車站鄭姓站務員則指證,熊男腰際繫著類似武士刀,當時擔心激怒對方曾詢問是否為道具?但對方未理會,同時查出其眼神有異,隨即向站長室回報,並通報警方處理;熊男父親則解釋,兒子當天情緒較為高昂,帶了不應該帶的刀械外出,以前都在家裡中庭繞一繞就回去,不曉得當天為何跑出去,其本身沒有惡意,也沒有恐嚇公眾之意。
桃檢勘驗現場監視器,發現熊男攜帶武士刀過程並未與旁人交談,其攜帶刀具送驗後均不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要件,熊男僅單純攜帶5把刀械,難認有恐嚇公眾之刑責相繩,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熊男有何犯刑,檢方偵結予以熊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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