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大膽!內湖民眾不甩規定 群聚打球成防疫破口、恐吃萬元罰單

▲▼麥帥橋下有民眾違反規定群聚打籃球。(圖/記者陳家祥攝)

▲北市內湖麥帥橋下的潭美籃球場,有民眾違反規定群聚打籃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好大膽!全國目前為三級防疫警戒狀態,不只要嚴格落實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規定,戶外的籃球場、遊樂場等運動場所也都暫時關閉,避免群聚降低感染風險。但位於內湖行善里的潭美籃球場,竟仍有民眾以身試法群聚打籃球。根據規定,若勸導不聽,可處以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的罰鍰。

全國進入三級防疫警戒後,為了避免群聚感染發生,北市府在5月15日宣布,自營、委外運動場館暫停開放、河濱及堤內公園運動場地暫停租借及使用,籲請運動愛好者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勿有群聚進行運動行為,並請熱心民眾一起協助提醒,共同抗疫

台北市長柯文哲多次表示,防疫要成功,最重要的是訴諸國民素質、主動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因此,北市沒有像桃園、高雄等縣市大動作拆除籃框,但轄內的室外球場都有拉封鎖線、纏綁籃網等,待解封後再供民眾使用。

沒想到,記者18日下午直擊,位於內湖區行善里、麥帥橋下的潭美籃球場,該處竟沒有拉封鎖線、籃網也未封閉,引來不少民眾以身試法在該處打籃球,且人數超過10人;儘管現場民眾都有戴口罩,但仍違反防疫指引的規定。

由於北市籃球場的權管分散在體育局、公園處、水利處等,疫情進入三級警戒後,為了避免民眾群聚,各單位紛紛把球場封鎖,並規畫巡檢人員巡視,如遇使用場地民眾會優先勸離,如有規避、妨礙或拒絕之情形,將蒐集相關事證依《染病防治法》進行裁罰。

根據《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各機關(構)、團體、事業及人員對於相關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 礙。

第70條第1項第3款則規定,若拒絕、規避或妨礙各級政府機關依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所定的防疫措施,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對此,內湖區公所表示,已經有跟里長溝通聯繫,該處已有拉封鎖線,也有請警察去做加強取締,會再請里辦公室多多加強宣導,同時也呼籲民眾,目前仍是防疫期間,相關防疫指引都有規畫,不要以身試法。

▲▼麥帥橋下有民眾違反規定群聚打籃球。(圖/讀者提供)

▲▼麥帥橋下有民眾違反規定群聚打籃球。(圖/讀者提供)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