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刑事局警員在偵辦電信詐騙案,遭控透過衛生福利部疾管署調取1922實聯制資料,但警方出面駁斥表示並未向疾管署調閱1922資料,係因向法院聲請通訊監察,從電信業者提供資料發現嫌犯曾透過1922簡訊進入商家,所以才逐一排查嫌犯涉足的相關店家。
▲刑事局在偵辦電信詐騙案,被控向疾管署調取1922資料。(圖/記者吳杰澄攝)
刑事局國際刑警科2月時偵辦電信詐欺案件,向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聲請指揮通訊監察,並在6月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2名嫌犯的搜索票,但其中1人準核發,另1人則遭駁回。
駁回該搜索票的張姓法官,表示追查過程中曾用1922簡訊商店代碼查案,所以予以駁回,但警方則強調,該案件先向檢察官聲請通訊監察獲准,期間向電信業者調閱資料,才發現嫌犯曾有1922的簡訊商店代碼。
警方當時透過電信業者提供的簡訊,逐一前往嫌犯曾經前往的地點進行排查,所以才順利掌握嫌犯行蹤,並非向衛生福利部疾管署調閱相關實聯制資料,且均屬合法聲請通訊監察資料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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