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懷疑人夫劈腿,在臉書上罵人夫渣男,還傳人夫私密照給元配。(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林姓女子和已婚的廣告公司郭姓負責人外遇,短短半年就被分手,林女懷疑郭男還同時和其他人交往,憤而開了許多臉書、IG、微信、LINE等帳號,貼文指控郭男「廣告圈的渣男」、「結婚不久就外遇」、「身體那麼差」,還傳郭男私密照給郭妻,郭男控告林女涉嫌誹謗、強制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林女被告後辯稱,她在2020年2、3月間,從網路上認識經營廣告公司的郭男,當時郭男說已經離婚,2人進而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同年5、6月間,郭男才告訴她其實尚未離婚, 8月中旬,郭男一家到墾丁旅遊,叫她別再聯繫。
此時林女發現,郭男有第2個臉書帳號,還會去別的女生的LINE貼文案讚,林女懷疑郭不是只有和她交往,因此想用各種方式,要讓郭男的妻子知道,郭男有外遇。
▲檢察官認為小三只是在抒發遭欺騙感情的心情,沒有妨害名譽犯意 。(圖/免費圖庫pakutaso)
林女不但在社群網站po文「那位玩弄女人的影片公司老闆」、「他身體那麼差」、「趁老婆出遊跟妳過夜」、「做愛時不戴套」、「玩弄女人」、「苟延殘喘德維繫婚姻不要出去害人」、「狗改不了吃屎」、「在一起五年加上分開的日子,等於結婚不久就外遇!」「致廣告圈的渣男KCF先生」、「爛透了!!簡直是bullshit!!」另外也傳私訊郭妻,附上郭男的私密照片和疾病資料。
郭男和妻子分別控告林女涉嫌違法蒐集個人資料、誹謗、強制罪,但是檢察官認為,林女一直打電話、傳簡訊給郭妻,雖然行為不可取,但沒有對人施加強暴或脅迫手段,至於郭妻的手機門號、社群帳號、照片,不是郭妻自行提供就是自己公開在臉書上,而且是郭妻要求,林女才會把郭男照片和疾病資料傳給郭妻。
至於林女因為不滿郭男欺騙感情,明明已婚仍和人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因此在臉書公開po文,雖然郭男看了會感覺不舒服,但內容並非全然無據,主觀上也不是要誹謗、公然侮辱的犯意,因此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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