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解隔離又陽性!新標準出爐:輕症者PCR採檢「Ct值30↑」才解隔

▲負壓隔離病房。(示意圖/彰化醫院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公布最新確診個案解隔離標準,針對無症狀、輕症病患,原規範症狀緩解且發病達10天可解除隔離,加嚴標準後,這些個案在解隔離前一天必須接受PCR採檢,Ct值高於30才能解除隔離;重症患者也修改為「兩次」採檢Ct值大於30才能解除隔離。

▲▼新冠肺炎PCR核酸檢測採檢施作過程。(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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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PCR核酸檢測採檢,資料照。(圖/記者湯興漢攝)

指揮中心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針對輕重症新冠患者解除隔離有新的標準。衛福部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中區指揮官黃高彬指出,近期發現有部分極端個案,解除隔離以後仍然檢出陽性,且病毒量病不低,解除隔離治療前一天要進行PCR檢驗,重症者要連續兩次,確認陰性或者Ct值大於30才能解隔。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明,近期新增個案數減少,且醫療檢驗量能更加充裕,慎重起見的作法,另一方面,也是防治印度變種Delta病毒出現在社區。

根據規範,無症狀或輕症且已無其他住院需求確診個案,要同時符合 (一)退燒至少 1 天,且症狀緩解。 (二)距發病日已達 10 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兩個條件,進行PCR採檢結果為陰性或 Ct 值≥30,就可回家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如果不採檢想要解除隔離治療,回家要進行7天居家隔離,結束前仍要進行PCR採檢。

至於重症住院隔離治療或非重症惟仍有其他住院需求之確診個案,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方可解除隔離,轉出負壓隔離病房或專責病房, 並進行 7 天自主健康管理:(一)退燒至少 1 天,且症狀緩解; (二)距發病日已達 10 天; (三)連續 2 次呼吸道檢體(採檢間隔至少 24 小時)SARS-CoV-2 RTPCR 檢驗結果為陰性或 Ct 值≧30。

若病人採檢時仍有痰或有使 用呼吸器,則至少有 1 次檢體須為下呼吸道檢體;否則 2 次採 檢均採口咽或鼻咽拭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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