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開放自用小型車及機車檢驗應到檢最後期限於3級警戒期間的車主,可至警戒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檢驗。(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第三級防疫警戒持續,交通部開放自用小型車及機車檢驗應到檢最後期限於3級警戒期間的車主,可至警戒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檢驗,連帶汽車代檢廠收入也受影響。交通部宣布28日起提高代檢廠檢驗費分配比例,每月可增2萬6,932元收入、全國533家代檢廠受惠,等於對全國代檢廠3個月紓困金約4,306萬元。
為減緩汽車代檢業者成本壓力,以輔導代檢廠數位轉型,提升產業服務品質及檢驗效率,交通部完成修正發布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自110年6月28日起汽車代檢廠辦理汽車定期檢驗費用,調整為全面按汽車檢驗費五分之四分配,並直接由汽車檢驗費中扣抵,預估全國533家代檢廠平均每家每月可增加2萬6,932元收入,換算等同對全國代檢廠3個月紓困金額達4,306萬元。
交通部表示,現行國內汽車定期檢驗為提供民眾檢驗車輛更便利之服務,係委由民間代檢廠辦理,統計每年逾九成民眾會選擇至代檢廠驗車(109年委託代檢之大小型車輛數達910萬輛)。
公路總局已規劃導入多元支付(如EATM、台灣PAY等)繳納汽車檢驗費用,預計110年7月底28家代檢廠將先行試辦,提供民眾更便利之繳款服務,並依試辦結果逐步推行至全國。
▲交通部宣布提高汽車代檢廠檢驗費比例分配。圖為交通部長王國材 。(圖/記者賴文萱攝)
交通部指出,現行大型汽車檢驗規費一次600元,小型汽車450元,十年以上自用小客車當年度第二次檢驗規費300元,代檢廠受委託辦理出廠年份未滿十年及十年以上之汽車定期檢驗所需費用,分別按汽車檢驗費三分之二及五分之四分配(但出廠年份十年以上之自用小客車驗車費係全數扣抵)。
考量近年物價指數及人力成本均有調升趨勢,經檢討確有必要調整檢驗費分配比例,以輔導代檢廠加強人員專業及服務訓練,並強化檢驗環境清潔與安全性,提供車輛檢驗更優質的服務。
交通部表示,依疫情指揮中心三級警戒防疫指引,汽車代檢廠車輛檢驗業務目前均正常運作,但為配合指揮中心呼籲減少民眾外出指引,推出自用小型車及機車檢驗應到檢最後期限於3級警戒期間之車主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辦理檢驗之措施,有部分指定檢驗最後期限落在三級警戒期間車輛之車主選擇延後驗車(約1成),公路總局已規劃疫情結束後增加代檢廠每日檢驗車額因應。
中華民國代檢協會表示,為強化檢驗作業的便民與效率,全國代檢業者刻正在公路總局輔導下逐步導入多元支付(如EATM、台灣行動支付(台灣PAY))等服務系統,讓民眾更便利繳納汽車檢驗費用,預計今(110)年7月底,全台將先擇28家代檢廠進行試辦,再逐步推行至全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