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交往後約都會到汽車旅館。(圖/123RF)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一名40歲熟女小如(化名)認識一名男子後兩人交往,每每見面時都是乾柴遇上烈火,後來發現張男隱瞞已婚身份,小如氣得怒告性侵,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小如,張男如何性侵,她說是用「哄騙」,但檢察官認為,小如得知對方已婚後仍然和他發生性行為,將張男不起訴。
檢方指出,小如和張姓男子於2019年6月間認識交往後,兩人時常相約出約到台南、南投、屏東、台東、宜蘭等地約會,幾乎跑遍全台,更在全台多家汽車旅館留下「愛的痕跡」。不過,兩人去年分手後,小如卻提告指控張男性侵,她指出張男刻意隱暪人夫身分,甚至拿配偶欄是空白的偽造身分證騙她,害她誤以為對方是單身,於是怒告性侵。
檢方偵查時,小如表示對方是用「哄騙」的方式騙她上床,但檢察官根據小如提供的事證,發現她知道張男已婚後,還與對方兩度出遊、發生性行為,另考量現行社會風氣較為開放,男女朋友發生性行為實屬正常,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性行為過程中,張男有逼迫或施暴,因此認為不用傳喚張男到案說明,直接結案,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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