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遊覽車評鑑第一階段結果出爐,公路總局公布27家黑名單。(圖/記者賴文萱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最新遊覽車客運業評鑑結果今(29)日公布,其中,第一階段評鑑結果共計有27家業者評列不列等(未達乙等),以台北市16家最多,其次為桃園市有3家,新北、高雄分別有2家。南投、彰化、台南、金門各1家。公路總局表示,將由監理機關針對業者個別情況輔導改善,每3個月會檢核一次,若未達改善目標值,會停止部分(車輛)營業,一年後改善若都沒過,就將廢止運輸業執照。
為協助輔導遊覽車客運業提升發展,鼓勵業者健全自主專業科技化管理,並建立品牌化經營模式,公路總局辦理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將遊覽車業者評比分級為優等、甲等、乙等及不列等(未達乙等)。
▲109年度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不列等(未達乙等)業者清冊。(圖/公路總局提供)
這次評鑑區間採109年10月至110年3月,第一階段評鑑結果計有27家業者評列不列等(未達乙等),公路總局解釋,這是代表該業者於評鑑期間曾有肇事、違規紀錄,以致未能達到對外推薦的基本要求。
針對不列等的業者,後續將轉請各區監理所督導,並要求業者提改善計畫,每3個月會檢核一次,若未達改善目標值,會停止部分(車輛)營業,一年後改善若都沒過,就將廢止運輸業執照。
▲屬符合第二階段甲等評鑑作業申請資格者,將由各監理機關通知可於規定時間提出申請,該階段評鑑結果將評列出甲、乙等業者。(圖/記者陳家豪攝)
公路總局表示,這次評鑑作業為使評鑑制度發揮獎優汰劣功能,及引導業者建立市場品牌,經通盤檢討並訂定「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要點」後首次實施,評鑑設定以營運安全為核心,採基本安全紀錄、專業科技化管理及品牌化經營為主要依據。
藉以有效區別各評鑑等第識別度,並採三階段辦理,第一階段是由公路總局統計全數業者基本安全紀錄,評比業者所達等第,至第二、三階段進階等第評比,則是由業者依其需求決定是否提出申請。
至於經第一階段評鑑作業評比為乙等以上之業者,若屬符合第二階段甲等評鑑作業申請資格者,將由各監理機關通知可於規定時間提出申請,該階段評鑑結果將評列出甲、乙等業者,預計將於7月底前公布;經第二階段評鑑作業後,再由各監理機關通知符合第三階段優等評鑑資格之業者提出申請,並辦理實地查核,完整評鑑結果將於今年底前公布。
為鼓勵及引導業者朝專業科技化管理及品牌化經營模式邁進,公路總局鼓勵各機關團體及民眾參考評鑑成績選擇承租遊覽車,期藉由評鑑引導消費者承租選擇,提升遊覽車營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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