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坦承冒用妻子印章開支票,順利幫妻子免債,卻因此被起訴偽造有價證券罪。(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遙控器公司鴻達積負責人王健發,因涉嫌違法販售未上市股票,5年前遭檢調單位搜索約談後,曾投資4千萬元的股東拿著王開的3990萬元支票,要求在票上簽名用印的王健發夫妻買回股票,王為幫妻子免除債務,自爆當時妻子正在作SPA,他冒用印鑑開票,結果反讓自己吃上偽造有價證券官司,被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
王健發是因遭檢舉,涉嫌從2012年起,透過地下盤商,以每股10元到60元不等價格,違反販售鴻達積未上市股票,檢調單位在2016年11月間搜索約談後,被諭令依違反《公司法》100萬元交保,後來鴻達積已經在2019年改名為安比創,並辦理減資。
而曾姓女子因為在2014年以4000萬元買了鴻達積200萬股,在得知鴻達積疑涉違法後,自行或透過妹妹找王健發協商,由王買回股票,並取得王簽發,並有王妻用印的3990萬元支票,結果支票無法兌現,曾女憤而打官司要求王健發夫妻給付票款。
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一審判王健發夫妻要賠錢,但案件上訴二審出現變化,王健發為了保護妻子免除債務,竟一口承認當時他未經授權,就擅自蓋用妻子的印章,其實妻子在開票當天,正在SPA館美容,並不知道這回事,高院根據王妻的消費單據等事證,考量王未遭脅迫簽票等理由,改判王要獨自負責支付3990萬元票款,王妻則不用。
檢方發現這項逆轉後,簽案偵辦,6月30日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起訴王健發,另外王健發控告曾姓女子和妹妹,分別為了追討票款涉嫌誣告、偽證等罪,則因曾女姊妹只是依法主張權利,說明親身經歷等理由,由檢察官另案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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