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拉先前自曝月薪僅6000元,前東家狂人娛樂被控逃漏稅,負責人妻子遭判拘役。(資料照/翻攝古拉臉書)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網紅古拉2019年底發布影片,宣布離開「在不瘋狂就等死」,並控訴自己和女友在「狂人娛樂」公司遭遇不平待遇,包括月領6000元等,台北地檢署收案後查出,古拉2018年實領薪資9萬3500元,卻被虛報成29萬3千元,狂人娛樂負責人的妻子曾琦錡因低薪高報逃漏稅,日前被台北地院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古拉(甘儇儒)2019年間發布一段影片宣布,與同在狂人娛樂任職的女友退出團隊,並且點出公司的7項霸凌行為,指控公司歧視原住民,更誇張的是,公司年收6000萬元,但他每個月卻只領6千多,「當然不是每個月都這樣,偶爾有個8、9000,破個小萬」,之後公司以「幫大家節稅」等理由,向每人收取自然人憑證,才發現公司竟然低薪高報,因此決定舉發公司涉嫌逃漏稅。
台北地檢署查出,古拉在狂人娛樂2017年度實際領薪為9萬3500元、於2018年度實領27萬6000元,卻分別遭虛報為29萬3000元、37萬元;古拉女友李宜庭年領4萬1011元、31萬3000元,也分別虛報為29萬5000元、38萬元。
狂人娛樂負責人李國瀧的妻子曾琦錡坦承,將員工薪資以少報多是為了節稅,檢察官起訴曾琦錡利用虛增公司薪資支出,逃漏2018年營業稅29萬547元,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偽造文書等罪,判曾女應執行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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