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遭教育部連3罰。(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全國首例!中原大學日前被踢爆違法逼迫教師離職,且拒絕支付積欠薪水,教育部連罰3次,第3次再罰35萬。高教工會今(2日)指出,該案揭露至今已經過一個月,該名受害教師仍繼續遭欠薪、新學期亦未獲排課,呼籲針對受罰2次以上卻未改善的學校應啟動「解聘校長」程序,並扣減中原大學獎補助款。
高教工會指出,曾於今年6月揭露中原大學違法私自不續聘教師,被兩度開罰卻依然故我的惡行惡狀,但揭露至今,該名受害教師仍繼續遭欠薪、新學期亦未獲排課。教育部也遲遲未依「私校欠薪處理SOP」啟動「解聘校長」程序,使得中原大學只需拿學生學雜費來因應罰單,毫無改正意願,學校高層也無人需對此負責。
▲教育部對中原大學依違反教師待遇條例之第3次裁罰。(圖/高教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說明,中原大學因對教師違法欠薪遭教育部「連罰三次」,已開了全國首例,但對私校憑學費收入「罰不怕」,反而讓受害教師繼續遭欠薪,教育部若不願拿出更積極的作為,恐怕形同是「變相縱容」,也使積極保障教師薪給的《教師待遇條例》立法目的形同具文,政府威信全失。
高教工會主任林柏儀表示,中原大學對此案件,曾對外表示已對教育部裁罰和對該教師提告,期盼各界「靜待司法判決」。但同一時間卻繼續違法,拒絕依教育部命令恢復該教師聘任關係。
▲教育部於109年12月7日發文,若不將該教師恢復聘任,將「扣減中原大學獎補助款」。(圖/高教工會提供)
工會強調,所謂「靜待司法判決」並不是可以無視主管機關裁罰、繼續侵害教師、享有「法律空窗期」的藉口,中原大學應先依照教育部之命令「恢復該師聘任關係」,並依相關法令給付薪資;若日後相關爭訟最後確定判決中原大學勝訴,「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中原大學自可終止與該教師之僱傭關係,這才是真正的「尊重司法判決」。而不是自行視主管機關處分如無物,假借法院爭訟來逃脫守法義務。
林柏儀呼籲,中原大學違法欠薪遭教育部「連罰三次」,已開了全國首例,而教育部又不願拿出積極的作為,一再讓中原大學創紀錄。請社會及中原大學的校友們公評,勿再使中原大學受害教師遭違法欠薪繼續「超過17個月」。若情況仍未有具體改善,工會將繼續陳抗行動,捍衛教師應有的權益。
對此,中原大學發聲明表示,本校並無以莫須有原因命令教師辦理「自願離職」之事。該名教師為中原大學之「短聘」教師,惟聘期屆滿後片面自我主張為「編制內」教師,不願依契約離職。聘期中亦無欠薪之情事。針對此案,中原大學已提請行政訴願,並已進入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尚未有審議結果。
中原大學強調,目前已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之訴,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後續將完全遵照司法判決結果,依法進行後續之處置,也請各界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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