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警自盡男被稱「烈士」 港警怒譴責「民眾仍上街獻花致哀」

▲▼香港梁健輝刺殺警察後自插身亡,民眾赴事發地點獻花哀悼。(圖/路透社)

▲民眾到事發地獻花,被港警盤查。(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50歲男子梁健輝7月1日持刀刺傷一名香港警察,隨後又持刀自插左胸身亡,行為被港警認定為「孤狼式恐怖襲擊」。港警2日下午再表示,發現網路上有人稱梁健輝為「烈士」「勇者」,企圖浪漫化泯滅人性的冷血行徑,警方強烈譴責。

港警指出,警方留意到網上有人悼念企圖謀殺警察及後自殘導致身亡的男子(梁健輝),稱呼該名男子為「烈士」、「勇者」,並向其致敬,公然支持明目張膽的嚴重暴力違法行為,同時企圖浪漫化及英雄化兇徒泯滅人性的冷血行徑,並從中煽動仇恨,警方對此作出強烈譴責。

港警提到,根據目前調查所得,警方懷疑兇徒受到失實資訊及煽動性言論激化,繼而策動「孤狼式恐怖襲擊」,最後自殘導致身亡,「兇徒目無法紀,在公眾地方嚴重傷害警務人員,明顯是在挑戰法律,破壞社會安寧。」

▼有人在路邊放置了鮮花、卡片及蠟燭。(圖/路透社)

▲▼香港梁健輝刺殺警察後自插身亡,民眾赴事發地點獻花哀悼。(圖/路透社)

港警方強調,絕不容忍任何人為達目的而訴諸暴力,定必嚴正執法以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警方現正積極搜集情報,並加強巡邏各地點,包括昨晚事發現場,防止任何違法行為發生。

港警還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第十條,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而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非法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五年。

此外,根據港媒《香港電台》報導,銅鑼灣事發地點周圍,2日出現不少手持白色鮮花的民眾,還有人在附近的天橋人擺放鮮花,疑似就是港警所指「悼念」梁健輝的人群。

報導還提到,部分手持鮮花的民眾遭到港警截查,甚至開罰,並有便衣警員破壞了擺放在地上的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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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梁健輝刺殺警察後自插身亡,民眾赴事發地點獻花哀悼。(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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