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跨性別宿舍案在6/25判決出爐,當事人小雯沈澱後在7/2發表聲明。(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供)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跨性別者小雯在2017年就讀長庚大學時,爭取入住女生宿舍,卻遭學務長及總教官以性別歧視言語羞辱,日前(6/25)桃園地方法院做出判決,結果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她在2日深夜發出聲明表示,即使自己已經黯然離開學校,4年來身心煎熬從半夜夢中驚醒逐漸好轉,但仍堅持走完法律程序,「因為我希望未來不要再有其他跨性別學生被迫面對我所經歷的這些」。
小雯由於自我認同為女性,2017年在徵詢3位女同學願意同住的情況下,爭取申請入住女生宿舍,卻遭學務長以「有其他同學一樣男生化妝、抹口紅、頭髮比你還長,穿裙子,也還發生過啊。他也住男生宿舍啊⋯」,總教官則以「我是基督徒,我只相信真理,上帝造人只有男女,沒有造第三性」等性別歧視言語羞辱。
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的協助下,2019年以2人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提告精神損害賠償,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在上月底(6/25)做出判決,判決認定2名師長侵害小雯人格權,且情節重大,判決各賠償8萬與12萬元。
不過判決結果一部勝訴、一部敗訴,法官雖正面肯定跨性別者的性別認同,指出2名師長侵害小雯的性別認同法益且情節重大,判定小雯勝訴。但法院也認為,長庚大學對跨性別學生住宿,已有正面回應處理,不能稱為侵權違法,就此部分判決小雯敗訴。
對此判決結果,小雯與律師團表示「喜憂參半」,沈澱多日後她也在7月2日深夜對外發出聲明,提到自事件發生後半年,她就黯然離開學校,但很幸運受到許多家人、朋友、NGO組織及同事的支持,從當年會在惡夢中大吼叫驚醒、不敢睡的狀態逐漸好轉,4年來煎熬,也從養傷、自學、實習,到現在成為工程師。
她說,「我仍然懷抱著希望,希望有天能回到學校。午夜夢迴,我常常夢到自己終於能以一個普通女大生的身份回到學校,就像一個剛踏入大學,興奮不已的小大一一樣,與其他同學一起擁有在大學的回憶,而我對於其他人而言,也就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女同學,僅此而已。但我也知道,人生很難從頭。」
因此,即使已經離開學校,她仍堅持走完發法律程序的原因,是希望「未來不要再有其他跨性別學生被迫面對我所經歷的這些。」
對於此次判決結果,小雯表示終究還是有些遺憾,雖然法院在「師長言語」的部分,肯定了他們不該用歧視性的語言羞辱一位跨性別,卻沒有說清楚究竟「跨性別有沒有依照性別認同這個基本人權住宿的權利」。
▲長庚跨性別住宿案,當事人小雯常夢到自己終於能以一個普通女大生的身份回到學校。(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長庚跨性別宿舍案:當事人小雯聲明全文如下(2021/07/02):
長庚的事件後半年,我黯然離開了學校,但很幸運的,之後在家人、朋友、許多的 NGO 以及同事們的支持下,我已經從當年會在睡夢中大吼大叫直到驚醒而不敢睡覺的狀態中逐漸好轉。四年的煎熬,我已經從養傷、自學、實習到現在成為了工程師。
我仍然懷抱著希望,希望有天能回到學校。午夜夢迴,我常常夢到自己終於能以一個普通女大生的身份回到學校,就像一個剛踏入大學,興奮不已的小大一一樣,與其他同學一起擁有在大學的回憶,而我對於其他人而言,也就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女同學,僅此而已。但我也知道,人生很難從頭。
雖然離開學校了,但我仍堅持走完法律程序,因為我希望未來不要再有其他跨性別學生被迫面對我所經歷的這些。我是多麼幸運,才能受到這麼多人的幫助,但未來其他的跨性別/多元性別者呢?每次都能這麼幸運嗎?
但這次的判決結果,終究還是有些遺憾。雖然法院在「師長言語」的部分,肯定了他們不該用歧視性的語言羞辱一位跨性別,但卻沒有說清楚究竟跨性別有沒有依照性別認同這個基本人權住宿的權利。
這讓我想起了《變身妮可》的主角曾說過的:「我們不期望擁有一個無性別的社會,我們只希望被視為自己認定的那個性別,並能和其他青少女享有一樣的生活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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