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河粉謊稱產地台灣! 無良「越南王」加價賣詐42萬遭判刑

▲▼竄改越南河粉原料產地,「越南王」負責人遭判刑。(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廖姓負責人不只竄改河粉包裝產地,還將每箱加價300元授予加盟主。(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莊智勝/台中報導

台中市「港動國際公司」廖姓負責人擁有「越南王」、「港動吃鍋」等餐廳,但廖男為獲取不法利益,自108年起竟私下竄改越南進口河粉原料包裝,並加價300元賣給加盟業者,詐得42萬5250元;此外,廖男為了周轉,偽造合夥人印文、出售股份,詐得45萬元。案經檢方起訴,台中地院日前審結,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判處廖有期徒刑2年6月,其中1年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內容指出,廖男為「越南王餐廳」、「港動吃鍋」負責人,108年3月起開放餐廳予大眾加盟連鎖經營,加盟主除了支付加盟金外,雙方也約定日後食材等原物料必須向港動公司進貨。廖男為提升餐廳所用河粉原料品牌價值,並避免加盟店知悉河粉供貨來源廠商,竟私下竄改包裝,將進口河粉改為「產地台灣」,誤導加盟業者以為河粉原料為台灣生產;且廖還將每箱30包、要價1050元的河粉加價,以每箱1350元之價格售予加盟主,自108年5月起至12月間,共計出售315箱予6間加盟店,合計詐得42萬5250元。

此外,廖男108年12月間因周轉不靈急需資金,竟向當時考慮投資的林姓男子佯稱另名邱姓合夥人(占45%股權)母親罹癌,有資金需求欲退股,欲以45萬元價格出售股份;隨後廖男在未經邱姓合夥人同意下,製作不實「結束營業及退出品牌加盟協議書」,同時偽造邱男署押、指印各2枚,藉此提高林男信任而允諾投資,以此詐得45萬元。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廖男身為公司負責人,從事加盟連鎖工作,原應誠實經營,對食材來源產地國家應如實標示,但廖卻為增加利潤,而更換包裝欺瞞欺瞞加盟主,隨後更為求資金周轉涉及偽造文書,考量廖犯後態度尚可,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判刑2年6月,其中1年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廖男將越南進口河粉原料包裝竄改為「產地台灣」。(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竄改越南河粉原料產地,「越南王」負責人遭判刑。(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竄改越南河粉原料產地,「越南王」負責人遭判刑。(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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