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許男利用網路認識未成年少女,以錢引誘她拍裸照。(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33歲許男使用網路認識未成年少女,以1000元收購少女裸照、5000元價碼收裸體視訊影片,不僅如此,許男竟叫少女介紹另名同年齡姊妹淘一起加入,還以2萬元約少女到摩鐵開房間,待事成後,許男再將牽線費給少女。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等5罪將他起訴。
許男2020年8月間透過網路認識將滿18歲少女小芬(化名),小芬風格火辣且大膽與許男達成共識,以1張裸照賺取1000元、5000元則可以1次裸體視訊。小芬故自拍裸胸,以微信通訊軟體傳遞給許男觀賞,又以視訊撫摸下體,許男共匯款6000元給小芬。
許男食髓知味後,同年月13日透過小芬認識與她同年的少女琳琳(化名),也以相同價格及手法引誘琳琳傳遞裸胸照片。不僅如此,許男吩咐小芬向琳琳要一張免費「裸露下體」照,自己也同時向琳琳索討。事後許男還把「介紹費」給小芬。
好色的許男在同年8月17日,約出琳琳並交付現金1萬元以及內有1萬元的銀行提款卡,將她帶到桃園汽車旅館開房間,以此方式對琳琳有對價的性交行為得逞。
9月24日許男與小芬聊天過程中,知道小芬是全裸狀態,再次要求小芬自拍裸露畫面及撫摸下體影片給他觀賞。
婦幼警察隊獲報後,持搜索票赴許男家中扣押手機存有小芬、琳琳裸照手機。許男出庭時坦承明知2少女都未滿18歲,也承認支付現金購買裸照並與琳琳進行1次性交易;琳琳具結也承認是透過小芬介紹才與許男認識。
對此,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及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少女性交易罪等5罪,將他起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另沒收犯案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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