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傑被依法判7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林昱萱/基隆報導
一名男子阿傑(化名)與女子「花花」(化名)為前同事,但他卻在未取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在對方的租屋處伸出狼爪。誇張的行徑讓花花又氣又委屈,於是向警方報案。對此,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法判阿傑7月徒刑。
判決指出,阿傑日前因故前往花花的租屋處,接著竟心生歹念,未經過對方同意,就在床上基於強制猥褻之接續犯意,將手伸進對方的內衣裡,不斷搓揉對方胸部,甚至還把手伸進花花的短褲之中,隔著內褲撫摸其臀部、下體。更誇張的是,阿傑在做完上開行徑後,依舊不顧花花掙扎、高喊不要,仍舊將整個身體跨坐壓在對方身上,繼續進行猥褻行為。
阿傑被捕後,於法院審理時坦承全部犯行,且與被害人花花、證人之證詞相符,且又有兩人的對話紀錄截圖等足以佐證,因此阿傑的犯嫌勘以認定。對此,法官認為,阿傑僅因自身生理衝動,就違反對方意願進行猥褻行為,此舉顯然欠缺尊重女性自主決定權之意識,雖然其犯後坦承犯行,卻未與對方達成和解,造成對方身心狀況不穩的影響。法官審酌,阿傑並無前科,在考量其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之後,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他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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