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拍賣土地有疏失害民眾拆屋還地 判國賠458萬確定

▲屏東地院外觀。(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屏東地院拍賣疏失,須國賠458萬餘元。(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屏東潘姓女子購買屏東地院拍賣的土地,投入數百萬元興建冷凍廠房。但因屏東地院疏失,導致潘女的房屋必須拆屋還地。潘女不滿,提出國賠訴訟,一審判決屏東地院須國賠678萬餘元,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改判國賠458萬餘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

本案因台糖公司於2008年間,以鄭姓女子積欠土地使用補償費,向屏東地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並取得債權憑證後,查封拍賣鄭女位於屏東萬丹鄉200多平方公尺土地。土地最後由屏東地院依法拍賣,潘女以282萬元價格拍定,潘女又再花費600多萬元興建2層樓的冷凍廠房。

不料2011年3月間,潘女突然接到屏東地院通知,原來土地被拍賣的鄭女主張,當時支付命令裁定書送到潮州鎮她的戶籍地,並非她的住所地,所以送達程序不合法,鄭女打官司獲得勝訴確定,取回土地。故屏東地院通知潘女,必須拆屋還地,潘女可以取回土地拍賣款282萬元。潘女不滿,認為已經投資的廠房設備也須受償,因此以台糖與屏東地院為被告,起訴請求連帶賠償698萬餘元。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屏東地院拍賣過程有疏失,必須負擔賠償責任,因此判准國賠678萬餘元。案件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仍認定屏東地院拍賣有疏失,必須單獨負擔賠償責任;但二審根據鑑定報告,改認定潘女損失為458萬餘元,因此改判准國賠458萬餘元。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確定。

02/24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03 2 1615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社會熱門新聞

即/淫狼NONO第7度現身士院開庭

即/藝人易淑寬疑涉貪瀆案!今驚傳遭搜索約談

戳破陳佩琪謊言! 2間「破億豪宅」都已下斡旋

即/彰化最大爛尾樓拆除出人命 男14樓墜落爆頭亡

即/台中新光三越遭通報飄瓦斯味!消防又衝現場

盜版87楓之谷海削1.2億 線人「自爆」私服團滅

逾億選舉補助款 柯文哲出招防陳佩琪攔胡

快訊/兒夜店殺警!「易淑寬+3監所人員」廉政署問話中

李威教唆信徒涉傷害致死 30萬交保

新竹棒球場外野開挖 驚見大祕寶曝光

即/樹林彩券行20億頭獎 店家曝:中獎人未聯絡

去年低調完婚!7旬金錢豹董座偕小24歲嬌妻亮相

即/新北司機遭機台砸中!頭部重創搶救無效亡

即/新竹棒球場挖出大量廢棄物! 檢方分案要查了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