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女騎腳踏車繞公園!下秒遭「怪鳥」攔下 一通電話淡定解決

▲▼公園,長凳,椅子。(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宏被依法判拘役25日。(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日前見到一名女子「小桃」(化名),在新北市某公園內騎腳踏車玩耍,竟然就偷偷接近對方,接著將自身的褲子脫下,朝對方露出生殖器並做出噁心的舉動。對此,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79歲的阿宏日前某天下午,看到不認識的小桃在新北中和的某處公園裡騎車玩耍,竟一時色心大起,意圖供人觀賞,基於公然猥褻之犯意,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公園內,先偷偷接近小桃身邊,接著就將自身褲子脫下,隨後將生殖器裸露而出,以此方式公然為猥褻行為,而小桃見狀後,嚇得趕忙報警處理。

阿宏被捕後,於警詢、偵查、審理時均對案情坦承不諱,且也與小桃之證詞、監視器翻拍畫面等足以佐證,因此其犯嫌堪以認定。對此,法官認為,阿宏不思自重、尊重他人,公然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場合為猥褻行為,此舉已經嚴重敗壞社會風氣,殊非可取。

法官審酌,阿宏並無前科、素行良好,國小肄業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為小康、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後,依犯公然猥褻罪,判處他拘役25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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