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警店員發現眼熟手機包膜而破獲這起侵佔罪。(圖/蘆竹警分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41歲陳姓男子9日於桃園蘆竹區拾獲手機,竟意圖變賣花用乃前往通訊行變賣,註定賊星該敗,當店員接過手機嚇然發現,這支手機上的包膜很眼熟,可能是他所包膜的但陳男並非機主,於是當陳男賤賣手機得手200元離開後,機警店員趕緊取出手機內的SIM卡所存通訊錄找到失主,並由警方尋循線逮獲陳男。
▲陳男貪圖不法所得將手機賤賣200元。(圖/蘆警分局提供)
吳姓女子於本月9日12時外出時不慎遺失手機,於是趕到派出所報案協尋,沒想到過沒多久,突然接到友人電話通知,其所遺失的手機現正在某通訊行內。吳女隨後在員警的陪同下,來到該通訊行後才得知,原來是機警的店員發現前來變賣手機的男子可疑,因此在收購手機後,主動將SIM卡換機使用,透過內存的通訊錄,找到了吳姓女失主。
▲機警店員發現眼熟手機包膜而破獲這起侵佔罪。(圖/蘆竹警分局提供)
這位機警的通訊行店員,在通訊行從事手機買賣業務多年,早已培養出機警敏銳度。當陳姓男子拿著被害人遺失的手機前來變賣時,店員查覺其神情緊張有異,而且對於手機仍價值數千元僅賤賣200元毫不在意,並發現這支手機上的包膜很眼熟,可能是出自他本人之手。於是當陳姓男子離開後,店員趕緊取出手機內的SIM卡,換機讀取內存通訊錄,因此才輾轉找到失主。
蘆竹分局大竹派出所員警隨後也依據陳姓男子變賣手機時所登記的資料,於當晚21時30分將他查獲到案,並於調查完畢後,依侵佔罪嫌函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蘆竹分局呼籲,拾獲遺失物,請即送交警察機關,切勿佔為己有,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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