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上月19日在駕駛座腳踏墊放著一把西瓜刀和鋁棒,被警方查獲卻堅稱西瓜刀是拿來「切西瓜的」。(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ixabay)
記者林冠吟/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陳姓男子6月19日帶著一把西瓜刀和鋁棒,準備前往鬧事,不過卻被警方提前接獲線報,當場人贓俱獲,事後陳男被依社維法送辦,卻堅稱攜帶西瓜刀是「用來切西瓜」的,他的西瓜剛吃完。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不採信其說法,仍依社維法對陳男開罰1萬元。
陳姓男子上月19日下午開車行經基隆信義區壽山路,車上放著一把西瓜刀和一把鋁棒,當時他準備聚眾滋事,沒想到卻被警方提前接獲線報,當場查扣西瓜刀和鋁棒,並依社維法將陳男移送法辦。
審理時,陳男向法官辯稱,他開車到壽山路是為了要陪鍾姓友人聊天,車上的西瓜刀是用來切西瓜的,只是西瓜剛剛吃完了,至於鋁棒則是用來防身的。不過鍾姓友人一句「車上沒有西瓜,我們也沒有吃西瓜」,當場戳破陳男的謊言。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陳男將西瓜刀和鋁棒放在駕駛座的腳踏墊上,此舉明顯有礙安全駕駛,顯見若非有立即使用意圖,當不致如此擺放,且隨身攜帶鋁棒防身也不是維持正常社會生活之必須,難認其隨身攜帶西瓜刀和鋁棒到公共場所具有正當理由,依社維法判陳男1萬元罰鍰,並沒收其西瓜刀和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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