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疫情5月19日三級警戒迄今將近2個月,要求外出全程戴口罩,但內埔警分局龍泉所員警於巡邏時,卻看到一位「阿北」大剌剌的未戴口罩騎乘機車,遂予以舉發;對於民眾錯誤的口罩配戴方式,並利用機會予以教導。
▲「阿北」騎機車未戴口罩,內埔警分局告員警耐心協助正確配戴 。(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疫情三級警戒後,民眾外出應全程戴口罩,全力防堵疫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更在5月26日宣布,對於民眾未戴口罩,免經勸導,得逕予舉發後,民眾戴口罩的覆蓋率可謂大大的提升。
但龍泉所警員吳家宏9日執行巡邏勤務,途經昭勝路時,卻見一位林姓「阿北」騎乘機車未戴口罩,違反規定。「阿北」說只是騎一段路去買東西,因此未戴口罩,吳員仍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予以舉發。
「阿北」也知道行為不對,趕緊從機車置物箱取出口罩配戴,然「阿北」恐因緊張,口罩遲遲無法戴好,員警遂請渠將安全帽取下,口罩有顏色的布面朝外、拉撐口罩上下,以保有空間方便呼吸及加大防護面積,最後壓緊鼻樑壓條,一步步教導林翁正確配戴方法。「阿北」也表示不該便宜行事,不戴口罩,造成其他民眾恐慌。
分局長蔡耀順表示,未戴口罩,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最高可處1萬5千元以下罰鍰。由於仍處於疫情期間,該分局110報案台屢接獲民眾檢舉未戴口罩的案件,呼籲民眾應養成習慣,外出即依規定戴好口罩,避免遭檢舉或稽查,傷了荷包。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