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遺書。(圖/翻攝自極目新聞)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經過2年多的漫長等待,劉玉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聲淚俱下。經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傷害劉玉女兒的西安音樂學院鋼琴系原書記梁男強制猥褻罪名成立,數罪並罰,獲刑7年。
據《極目新聞》報導,2018年12月22日,西安音樂學院鋼琴系學生李蕾被發現身亡於自己在校外租住的房間內,經警方調查認定系自殺。母親劉玉在整理女兒的遺物時發現了她留下的遺書,內容全部都是時任鋼琴系梁姓書記長期猥褻、恐嚇李蕾的所作所為。
劉玉表示,她是河南洛陽人,女兒李蕾出生於1995年,2014年考入西安音樂學院鋼琴系。
2016年12月,劉玉前往西安音樂學院探望女兒時,發現她情緒非常不穩定,她感覺不對勁,一再追問女兒的具體情況,女兒稱,自己被確診為抑鬱症,隨後拿出一份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診斷書,時間為2016年12月13日。
李蕾的病曆顯示,患者心情不好1年餘,有自棄觀念,就在去醫院的3天前有跳樓舉動,後被同學救回,診斷為中度抑鬱。醫囑明確寫道,防意外,告知監護人。
劉玉為女兒辦理了休學,並帶她回到河南老家休養9個月,在這段時間,劉玉才從女兒口中得知,當時的鋼琴系書記梁男多次對女兒進行性騷擾。女兒曾多次嘗試自殺與自殘行為,所幸都被及時發現制止。
2017年,女兒回校上課,劉玉本以為一切都在逐漸向好。但她沒想到,梁男還在繼續猥褻、恐嚇李蕾。而這一切,直到女兒出事後,劉玉才從遺書上獲知。
李蕾在遺書上寫道,「他誘導我跟他建立良好的關係,誘導我叫他爸。我別扭,但要求是他提出的,我拒絕很不好,或者說我不敢。我每次去他辦公室都很不舒服,他總是以長輩的名義,摟著我,或者讓我坐他腿上,摸來摸去,親來親去。還給我講他其他的女兒對他如何親密,這樣讓我覺得很噁心,不舒服。聽到他講別的女孩如何和他摟抱,如何跟他親,如何對他好,讓我覺得我必須加倍對他好。他讓我給他剪手腳指甲,並且多次炫耀他哪個女兒給他剪了指甲。還說這些女兒,都是求著他把指甲留下來,給她們剪。」
李蕾還在遺書裡提及,梁男認了很多乾女兒,「他經常暗示我,好好聽他話,像別的女兒一樣。我除了別扭,什麼都沒有。我後來開始回避他,他叫也推脫,叫吃飯也不去。他叫乾女兒去吃飯,多半就是有求他辦事的人請他,或是他乾女兒請他,我去了幾次就再也不去了。」
▲梁男工作照。(圖/翻攝自極目新聞)
據公開資料顯示,梁男為陝西省音樂家協會會員。1982年考入西安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畢業後留校在圖書館擔任採訪、技術部主任等工作。2000年3月參加組建舞蹈系並擔任系秘、辦公室主任工作,2007年初擔任舞蹈系黨支部書記,2009年初調到鋼琴系任黨總支副書記(主持工作),後任鋼琴系黨總支書記。先後多次被評為學院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員,並多次擔任舞蹈、模特大賽評委,文藝調演評委。
劉玉透露,女兒出事後,2019年1月,她曾多次向西安音樂學院紀檢組、陝西省教育廳紀檢組舉報梁男的犯罪行為,得到了教育廳對此「已成立專案組」的回覆,同年5月,她向學校所在轄區的派出所報警。但劉玉發現,2019年內,梁男仍在出席西安音樂學院組織的各種活動,似乎絲毫未受案件影響。去年11月,劉玉站在西安街頭,實名舉報梁男長期性騷擾,最終導致女兒抑鬱自殺的惡行。劉玉稱,她當月向中央巡視組舉報該情況。隨後,在中央巡視組的督辦下,西安市公安局將梁男逮捕。
之後,檢方對梁男提起訴訟,案件於今年4月2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4月25日,判決書下達。劉玉從判決書獲知,經公安機關查實,梁男從2002年到2018年期間,違背女大學生的意願,強行對多名女學生進行摟抱,親吻,撫摸等猥褻行為,罪名成立。除了猥褻學生,梁男還被發現有其他違法行為,被數罪並罰。
最終,梁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人民幣,下同);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最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刑期自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7年12月2日止。
劉玉稱,她曾於5月初接到法院通知,梁男親屬不服判決,將上訴至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6月16日,劉女士得知梁男撤訴。至此,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生效。
收到判決書後,劉玉內心五味雜陳。她哽咽稱,如果不是梁男肆意妄為如此之惡,女兒今年應該研究生畢業了,正是青春年華的大好時光。「她是家中獨女,是我和丈夫精神支柱,老有所依的依靠。結果就這樣沒了。」
事發後,學校和梁男至今沒有與劉玉及其親屬取得聯繫,也沒有進行任何形式的道歉和懺悔。她說,「女大學生的命也是命,我只想要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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