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授楊智傑。(圖/翻攝雲林科大網站)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某上市公司法務主管林姓女子,指控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假冒單身身分追求她,還曾說「把妳關起來當性奴」。林女指稱2人交往後楊男不斷索討金錢花用,甚至要求150萬元買車,林女寄電子郵件向校方投訴。楊男不滿名譽受辱提出告訴,北檢調查後將林女不起訴,楊男向高檢署提起再議,但高檢署駁回再議。
曾出版暢銷書《千萬別來念法律》的楊智傑,2020年8月間遭周刊媒體報導本起事件,事件爆發後有多家媒體跟進處理,但校方卻以私德為由冷處理。楊智傑當時曾發聲明澄清,反控英文名「Jenny」的林姓女子,冒用大陸網紅「付佳美同學」美照,在臉書向他搭訕,並自稱有美國法律學士、律師執照,又是台灣上市公司法務主管,接觸後,林女開始感嘆自己人漂亮、學歷高,卻碰上壞男人、感情不順。
楊智傑聲明提到雖覺得奇怪,但之後林女邀約商談擔任公司董事,他到場後只看到自稱Jenny表姊、董事長特助的「中年矮胖女士」,後來這位「表姊」陸續送禮、支付諮詢費用,他懷疑遭詐騙想絕交,林女開始散發黑函,讓楊智傑非常困擾而決定提告妨害自由、妨害名譽,林女則另外告他涉嫌詐欺。
其中楊智傑提告妨害名譽部分,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檢察官認為,林女2019年3月間確實帶著150萬元現金搭乘高鐵到新竹交給楊男;此外,依雙方LINE對話記錄,2人彼此有親密對話,還進行網路性愛,再加上楊男對林女感情提出允諾保證等等話語,足證雙方間確實為男女交往關係。另外從林女寄給雲林科大校長及教授的電子郵件內容,林女的目的在於藉由校方規勸楊男還錢,內容僅陳述林女認知的事件全貌,並未提及「騙色」等文字,林女向媒體爆料或是寄電郵給校長所提及的內容均有所本,並無誹謗罪的不法犯意,故作出不訴處分。
對於不起訴的結果,楊智傑不滿,向高檢署提出再議。全案經高檢署調查後,認為北檢調查已臻完備,並無不合理之處,故駁回楊男再議聲請。
▼上市公司女主管,曾因指控教授楊智傑騙財騙色挨告妨害名譽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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