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佳軒,懷疑陳姓母親要害他,憤而行兇殺害母親,台南地院將他判刑18年。(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佳里區2020年10月23日凌晨發生的兒子持刀及鐵鎚、剪刀等殺死母親的人倫悲劇,31歲李佳軒被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台南地院13日下午宣判,以李佳軒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8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仍可上訴。
去年10月23日凌晨0時5分許,有民眾聽見微弱呼喊救命聲而向台南市警佳里分局報案,警方馬上啟動快速打擊機制趕往現場,發現屋內有52歲陳姓女子倒臥血泊中,除立即通知救護車,將傷者送往佳里奇美醫院急救外,並當場逮捕犯案31歲李佳軒。惟陳女於23日凌晨1時53分許,經醫院急救無效,宣告不治。
警方查出李佳軒係被害陳姓婦人兒子,無業,疑似患有思覺失調症,有多次進出醫院紀錄,平時日常生活均由其母照料,23日凌晨因母子雙方發生口角與爭執,即持家中水果刀、剪刀、榔頭及燈管等物品攻擊母親,致其母之頭頸、臉、胸腹及四肢多處受傷不支倒地。
警方在現場勘查蒐證時,在現場有找到水果刀、剪刀、鐵鎚、菜刀、焊鐵、燈管等等共8種疑為攻擊死者的器械,上面都沾有血跡,其中1把水果刀都斷裂。
台南地檢署指出,針對台南市佳里區發生之殺人案件,檢察官初步相驗完畢,死者傷勢集中於上半身,然因傷勢不只一處,初步檢視傷口外觀似為多種兇器所致,檢察官相驗後諭知擇日解剖鑑定釐清致命傷及死因。本案佳里分局偵訊後於將全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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