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周姓男子趁花花酒醉之際,掰頭強吻花花得逞,事後被依強制猥褻判有期徒刑1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林冠吟/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周姓男子因故認識友人的女兒花花(化名),去年7月時,周男邀請陳姓友人和花花一起去七堵吃藥燉排骨,席間酒量不佳的花花喝了3杯酒,在意識迷離之餘,3人一起走回周男住處,不過後續陳男因故先行離開,周男竟趁機對花花伸出狼爪,把花花強拉上自己的大腿,更強制把花花的頭轉正,喇舌得逞。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周男有期徒刑1年。
犯案的周姓男子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認識朋友的女兒花花,去年7月,周男邀請花花和另名陳姓友人,一起前往七堵吃藥燉排骨,席間幾杯黃湯下肚,讓酒量不佳的花花已有點昏昏欲睡。吃飽後,3人一同前往周男的住處,不過陳姓友人因故先行返家,僅剩周男和花花單獨聊天,花花見陳男離去後,也有意離開,但周男卻不斷央求花花留下過夜,被花花拒絕後的周男,竟然趁著花花因酒醉無力反抗之際,強拉花花坐在他的大腿上,對花花上下其手,更強轉花花的臉頰,對花花說「阿伯親一下」,親吻花花得逞。
突然被親的花花感到相當噁心,掙扎後奪門而出,周男也緊追在後,讓花花更加崩潰,一路邊跑邊哭邊打電話給乾哥簡男求助,簡男一聽驚覺有異,接到花花後帶著花花前往周男家理論,對著周男怒罵「阿伯幾歲了,還對十幾歲的妹妹做這種事情」,更揚言要報警處理,但尚未撫平驚嚇的花花礙於當時狀況不佳,未直接報警,直到2、3天後才在乾哥和友人的陪同下報警。而事情發生後,也讓花花身心受創,每天回家狂刷身體、刷牙,卻仍覺得自己的身體很髒。
庭審時,周男不否認自己有和花花在租屋處單獨聊天,但對於是否有強吻花花等行為卻全盤否認,向法官辯稱是花花主動說要當他的乾女兒,至於和花花有身體接觸,是花花自己要坐在他的大腿上,因為花花動作太大,害他重心不穩差點跌倒,才會環抱她的腰,嘴唇因而碰到花花的臉等。
基隆地院審酌證人等相關證詞後認為,周男雖然辯稱是花花自己坐在他大腿上,才會差點跌倒,嘴唇也不小心碰到花花的臉頰等,但花花的證詞前後一致,而周男所述的相關證詞也沒有通過測謊鑑定,足認周男辯稱沒有親吻花花的嘴唇,應屬不實;法官指出,且若周男和花花有肢體接觸非故意所為,既然已坦承嘴唇碰到花花的臉頰,對其不小心親到花花的嘴唇一事當心胸坦蕩直白承認,又何必矯言藏飾,因此不採信周男的證詞,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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