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二分局獲報擄人勒贖案,被害人遭人持辣椒水噴灑臉部及持刀架住頸部,強押上車載至南區及善化區等處囚禁與拍攝裸照,犯嫌收取65萬元贖金後,才在善化火車站前放人,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聯手新北市警方追緝犯嫌14人到案,全案依擄人勒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及傷害等罪嫌送辦。
▲台南市警方聯手新北市警方破獲債務擄人案,緝獲陳姓主嫌等14人,起出刀械棍棒等犯罪工具。(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警方指出,因本案涉及重大刑案,影響市民安全甚鉅,馬上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由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第二分局、善化分局、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等單位,分別在台南地區及新北地區等處執行查緝逮捕相關人到案。
經查,本案為22歲陳姓主嫌與24歲林姓被害人先前有20萬元借貸債務糾紛,便計畫押人討債,於是布下眼線尋人,2021年5月中,林姓被害人在高雄出遊時,受友人邀約至台南見面,然到達案發地點,卻遭多名陌生男子強押上車,前往他處拘禁並強拍裸照勒贖65萬元;本案發生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專案小組仍持續不懈蒐集相關事證,分別於6月22日緝獲3嫌羈押及7月13日發動二波查緝行動,共計拘提逮捕陳姓主嫌等14人到案,並查扣作案車輛、行動電話、棍棒及刀械等證物,全案依擄人勒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及傷害等罪嫌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及台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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