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追徵防疫罰鍰,分別查封天母豪宅(左)及高雄房產,2名義務人都在不久後繳清。(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防疫期間部分民眾違反規定遭罰,執行署也盡量以非直接接觸的方式,對遲繳罰金的民眾追徵,1名蔡姓義務人於居家檢疫期間,外出倒垃圾遭罰10萬元,卻沒繳錢就跑去大陸,直到在天母的豪宅被查封,才趕緊請友人轉帳,更有直接從存款內扣取執行的案例,執行署呼籲義務人不要心存僥倖。
執行署新聞稿指出,新北王姓義務人回國時,未檢附新冠肺炎檢驗報告,又在居家檢疫首日擅自外出,遭開罰21萬元後遲未繳納,經執行署台北分署一查,才發現他相當有錢,在扣押存款後,直接從中收取足額入國庫。
另名黃姓義務人於2020年8月間,自紐約返台班機上不願配合戴口罩,經疾管署開罰3000元後不繳錢,花蓮分署也扣押存款追徵;而南投縣某養生館於3級警戒期間違規營業,周姓負責人遭罰30萬元沒繳,彰化分署收案後,於24小時內直接從他戶頭內扣取足額。
▲南投養生館於3級警戒期間違規營業挨罰30萬元,執行署直接從負責人帳戶內扣取足額。(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在雲林的王姓義務人1月間自日本入境,未檢附肺炎檢驗報告,又沒完成申請入境檢疫切結書,遭罰1萬元遲繳,經嘉義分署通知也不甩,直到銀行存款被查扣後才繳清;又有名法國籍男子於居家檢疫期間,外出遭罰10萬元拒繳,被士林分署找上門後,才說是語言不通產生誤會,願分5期繳納、現已繳清。
高雄的蔡姓義務人於居家檢疫期間,外出15小時遭罰30萬元不繳,高雄分署先查封他名下2筆不動產,在發現他存款不足繳清後,依法將他限制出境,幾個月後他終於出面繳清,相關處置也跟著解除。
▲法籍男子違反居家檢疫挨罰10萬元,經執行署上門溝通後,表明願分期繳納,現已結清。(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謝姓女大學生對居家檢疫期間認知有誤,在期限最後1天到校上課,違規挨罰20萬元,女大生雖提起訴願,但依法仍須執行,也因遲繳而被限制出境,後因要赴日探親,便在出國前以刷卡繳清;台南鄭姓義務人自澳門入境,多次擅離檢疫處所挨罰60萬元,在透天厝、車輛及銀行帳戶遭查扣後,幾天後便帶著現金到場繳清。
執行署提醒民眾,若經濟困難可向分署承辦人聯繫,分署將視個案採取寬緩執行,或提供關懷轉介服務,扣押執行部分,也不會動到紓困補助或貸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