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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學甲夜市微解封 南警防疫不鬆懈

▲台南市學甲分局長翁誌宏,率員至學甲夜市實施防疫、交通安全及防詐騙宣導。(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學甲分局長翁誌宏,率員至學甲夜市實施防疫、交通安全及防詐騙宣導。(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7月13日起有條件開放攤商營業,學甲夜市14日傍晚開市,面對當前疫情,學甲分局仍不敢輕忽鬆懈,並結合市府經發局市場處、學甲區公所等單位,至夜市實施防疫宣導及稽查,提醒攤商業者及民眾落實防疫規定,按照中央防疫指引,戰戰兢兢地落實防疫工作,共同守護台南優質防疫成效及維持攤商經濟。

▲台南市學甲分局長翁誌宏,率員至學甲夜市實施防疫、交通安全及防詐騙宣導。(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學甲警方以大聲公擴音器沿途廣播宣導防疫應遵守規範外,並同時進行護老交通安全以及防詐騙宣導。提醒民眾注意家中長者用路安全,於清晨、天色昏暗外出時,應穿著亮色衣服並配戴反光飾物以及儘量靠路邊行走,共同營造高齡友善用路環境。另不少民眾在防疫期間增加在家中上網購物的機會,網路購物衍生之「假網拍」、「ATM解除分期」等2大詐騙手法近期均有明顯增加趨勢;學甲警呼籲提醒民眾應提高警覺,如有任何疑問,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諮詢,尋求警方查證,避免遭受詐騙。

▲台南市學甲分局長翁誌宏,率員至學甲夜市實施防疫、交通安全及防詐騙宣導。(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學甲警分局長翁誌宏表示,夜市重新營業後,業者須遵守「三罩一套」與「二禁二外」兩大防疫指引。「三罩一套」包括配戴口罩、防護面罩及熟食攤設置食物遮罩,並視需要配戴手套及防水圍裙;「二禁二外」則指禁止試吃、禁止邊走邊吃,維持預約外帶或外送;另為保持衛生安全的消費環境,也要維持安全的社交距離與禁止內用。業者若不落實防疫計畫,恐造成疫情破口風險,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除了荷包失血外,最重將予以停業並進行清消。

▲台南市學甲分局長翁誌宏,率員至學甲夜市實施防疫、交通安全及防詐騙宣導。(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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