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因婆媳問題、老公一個月才跟她同房一次搬出住處,並提出離婚訴訟。(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戴若涵/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人妻指控,婚後每天都要幫婆婆賣麵、幫親戚賣牛肉,長達2年的時間就連假日都不能休息,某日她太累了休假一天竟遭婆婆趕出家門,婆婆還曾稱「娶妳進來就是要妳工作的」,而丈夫則讓她感覺自己是洩慾的工具,最後心碎提出離婚訴訟,日前判決出爐!
人妻主張,她婚後與婆婆同住,長達2年的時間,每天都要幫婆婆賣麵,假日也無法休息,之後婆婆更要求她先幫親戚賣牛肉賺取薪水,再到麵攤幫忙洗碗、賣麵,婆婆還曾對她說「娶妳進來就是要妳工作的」。有次她因極度疲累,便休息一天沒去麵攤,不料,竟遭婆婆趕出家門,事後還是靠姊姊幫忙調解,以她支付家中每月電費作為返家條件,才能回家。
人妻指出,而丈夫無須工作,每天只要準備唸書準備考試,期間雖然曾到麵攤幫忙,但只因為不小心割傷手,婆婆就不讓他幫忙了。且婚後她與丈夫就分房睡,丈夫只有有需求的時候才會到她房間,頻率大約一個月一次,讓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丈夫的配偶,還是洩慾的工具。
人妻提到,她曾告訴丈夫,若再被婆婆趕出門一次,就要離婚,但婆婆事後又為了一件小事要趕她出門,丈夫也不維護她,讓她身心俱疲,搬離家在外租屋,夫妻倆分居時間已3年,丈夫則是明知她沒有返鄉,向警方謊報失蹤,稱她返回越南探親後不知去向,卻又不同意提供資料讓警方找人,可認定丈夫根本沒有要尋找她的意願。
▲人妻指控,婆婆因為小事就將她趕出家門。(示意圖/123RF)
人夫則稱,自己37歲才高職畢業,凌晨3、4點便到市場賣豬肉賺錢,下班後再幫母親賣麵,連假日都不能休息,曾因太累割傷手指,不得不休息,後來擔任貨車司機5、6年被解雇,事後找了各種工作,而妻子娘家經濟狀況良好,卻要他努力工作賺錢寄回娘家,徒增家庭困擾,妻子婚後在母親麵攤幫忙,也是家人共同維持生計的方式,至於賣牛肉則是有支薪的。
人夫表示,曾聽妻子說過2次遭母親驅趕,但從未親眼見過,常聽到妻子說,如果再遭婆婆驅趕,就不要跟婆婆住、要離婚,母親為了小事說要將妻子趕出門那次,他是第一次聽到,當時母親是說要將夫妻倆趕出門,他在廁所一句話都沒講,不料,妻子誤以為他維護母親,電費一事他則是毫不知情,自己只想要過好生活、愛護妻子,不知道婆媳問題一直存在,孰料,卻因一直工作忽略妻子。
同房問題則是他工作到深夜,擔心晚上進房間會影響妻子睡眠,才會在隔壁房休息。人夫強調,自己並不是對妻子漠不關心,也曾找過妻子,但妻子不願意回家,被他得知住處後,妻子又隨即搬家,顯然有意要跟他斷絕聯繫。他願意跟妻子搬出去,也願意將錢交由妻子打理,希望法院能駁回訴訟。
法院勘驗各項事證以及人妻姊姊的說詞後認為,人妻離家應屬有正當理由,但她面對人夫央求搬回家、願意一起搬出去生活來維持婚姻,仍執意不回家,也有可歸責性,至於同房頻率一月一次,則遠低於一般青壯年夫妻的行房頻率,也是造成2人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認為人夫的理由太過消極,難辭其咎,判准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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