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醫師黃宥嘉多次因上電視分享婆媳相處經驗挨告。(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眼科女醫黃宥嘉不當陳由豪家族媳婦後,多次在電視節目談論和前夫陳文彥相處經驗,去年黃女直指陳男是「媽寶」,曾遭陳男拿尿布砸臉,陳不滿名譽受損提告公然侮辱等罪,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根據2人e-mail以及錄音紀錄,認為尿布丟臉事件並非虛構,黃女依個人經驗發表評論,未逾越「合理評論」等理由,不起訴黃女。
黃宥嘉2011年嫁給陳文彥後2年,就為了黃女喜宴時配戴的珍珠耳環等珠寶是不是贈禮,和陳文彥、婆婆鬧翻,夫妻倆2017年協議離婚,雙方仍互控多起民刑事官司,先前黃在2018年7月,在節目《新聞挖挖挖》說,前夫曾經從駕駛座上,把iPhone的盒子丟過來(副駕駛座),被控妨害名譽,北檢已經處分不起訴。
這次陳文彥再提告,指黃宥嘉2020年在另個節目《今天大小事》中,說陳是「媽寶」,「我前夫就拿著一個包著有著有嬰兒的尿尿還是大便的尿布,她就用過的撿起來,把它丟到我的臉上」,而且明知夫家在黃安胎照顧小孩的1年多期間,給了87萬元供黃女花用,卻說每月只拿2萬元,還稱「原來我只值2萬塊錢」,涉嫌公然侮辱、誹謗陳的名譽。
▲陳文彥2度控告前妻黃宥嘉誹謗都不起訴 。(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檢察官調查黃女確實曾在離婚前,寄e-mail給陳男,希望彼此不要再說話,信中寫道「你已經打破我的底線。沒有向我道歉你砸我臉的事,我不會再跟你說話。…砸尿布的事讓我徹底對你死心…」可證明黃女在節目中談到砸尿布事件,並非毫無根據。
另外,黃女沒有大門鑰匙,無法自由進出家中,還曾因婆婆找朋友到家中唱卡拉OK影響黃女休息,與陳男發生過爭執,陳男當時為婆婆解釋「我跟妳說,如果長輩吵到妳,是不應該是嗎?還是應該啦」。
檢察官認為,黃女因陳男處理婆媳糾紛的方式,依個人價值判斷,主觀評論陳男是「媽寶」,也不算是與事實毫無關係的抽象謾罵,縱使讓陳男感到不快,也沒逾越「合理評論原則」的範疇;加上黃女在節目中說要求她不要去醫院上班,願意月付2萬元的人是婆婆,這段談話並沒有提到陳男,因此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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