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鐵粉告詹江村性侵「測謊通過有性關係」 檢不起訴:認知落差

▲▼詹江村陷性侵疑雲,10/28赴永和分局製作筆錄。(圖/記者陳雕文攝)

▲詹江村被女鐵粉告性侵檢察官處分不起訴。(圖/資料照)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2020年被鐵粉J女控告性侵,甚至J女手上握有旅館VIP卡以及當天開房間的發票,甚至知道詹江村屁股有胎記,詹江村事後也大動作提告喊冤;J女對於有無發生性行為通過測謊,新北檢考量除了指控外,J女事隔1年提告無法驗傷以及調閱相關證據,認定是雙方對旅館內發生的行為有認知上落差,因此性侵、誹謗部分皆處分不起訴。

J女控訴她與詹江村因為網路直播認識,2019年8月20日晚間9點多詹透過通訊軟體聯絡她,稱因為被人惡意檢舉無法繼續開直播評論政事,因此身心俱疲,相約碰面聊天;之後詹男又稱「被國家機器監控」要J女刪光過往留言,之後兩人一同前往永和吃麻油雞,飯後詹男開車載她沿路闖紅燈,害她頭暈直接在路旁嘔吐,J女要求要去上廁所時,詹江村說「現在被國家機器監控,不能在同個地方停太久,妳Google找探索汽車旅館最安全」。

J女說他們進到摩鐵開房後,就遭詹江村強壓在床上性侵得逞;對此詹江村則向檢方表示當天用完餐後為了躲避媒體跟拍,確實有去附近摩鐵,但兩人只是在沙發上聊天而已,並沒有發生性行為,偵辦期間詹江村還拒絕接受測謊。

檢方調查期間,J女同意接受測謊,且針對與詹江村是否有發生性行為通過,但是J女直到2020年10月才提告,已經無法驗傷還原性侵跡證,且摩鐵內的監視器早已被覆蓋,加上摩鐵員工沒有印象當天有女子呼救,因此難以還原真相;檢方認為發生的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涉及J女主觀認知等因素,不宜進行測謊鑑定。

雖然J女事發後2天有到心理衛生科就診,替她看病的醫師也作證說J女曾訴苦在非自願情形下發生性關係,但提告會影響到她支持的對象,且看J女與對方的對話紀錄時有見到詹江村的名字,不過檢方認為醫師並非親自見聞,而是聽J女轉述,加上J女提供的發票證據也僅能證明2人有進入摩鐵,難以證明是遭性侵,因此將詹江村處分不起訴。

至於詹江村反告J女加重誹謗部分,檢方則認為不排除男女雙方對旅館內發生的行為有認知上落差,女方可能主觀上認為自己被性侵,無法證明她杜撰藉以毀壞詹男名譽,且詹江村身為市議員本就應該接受監督,J女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感受,因此也不起訴J女。

▲▼             。(圖/翻攝自臉書/詹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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