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戶外用餐議題近期再度引發熱議,傳出有民眾僅在車上脫下口罩喝水,卻被員警開罰單。對此,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現在可以有些例外情況」,包括戶外工作者在通風處保持社交距離,及自行開車者,同車為同住家人即可飲食。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台北傳出一名陳姓男子日前與妻子兩人在車上脫下口罩喝水,卻被員警各開3000元罰款,戶外用餐議題再次引起關注。也有不少戶外工作者反映,為了避免被檢舉,大家中午都躲車上吃飯,生活過得很辛苦,希望政府正視這些問題,而不是開單刁難。
▲外出戴口罩例外情形。(圖/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今(17)在疫情記者會上說明,三級警戒下,外出仍要全程戴口罩,但「現在可有例外情況」,像是有戶外工作者,確實沒有地方可飲食,只好在外吃,基本上在通風處保持社交距離即可。另外,目前處於微解封狀態,會有出遊的時候,若是自行開車,且同車者皆為同住家人,也屬可飲食的例外情況。
陳時中補充,不是同住家人仍是要分別戴口罩,如:兩人認識但沒有同住,一個吃東西、另一個就要戴口罩。但都是同住家人的話,平常在家都可以一起吃飯,車內也可以一起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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