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協助租賃業者減徵7至9月間汽燃費。(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汽機車租賃業者,交通部近日公告,今年7月至9月起小客車租賃業營業用汽車、機車租賃業旗下普通重型和輕型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都可減半徵收,減緩租賃業者成本衝擊,但租賃一年以上的營業用小客車則不在減徵範圍中。
交通部7月19日公告,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的小客車租賃業營業用汽車,以及經營機車租賃業於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列管的普通重型、普通輕型機車,自今年7月至9月30日止,可減徵50%汽車燃料使用費,但上述減徵並不包括租賃期一年以上的營業車輛。
公路總局監理組科長葉士坤接受《ETtoday新聞雲》電話訪問時表示,受到國內疫情三級警戒影響,觀光旅遊業衝擊甚大,隨民眾降低旅遊頻率,機車、小客車租賃的機會也隨之降低,因此評估以減徵汽燃費方式協助業者減輕負擔,但租賃期一年以上的車輛通常為企業租賃的代步車,評估影響較小,因此不列入減徵計畫。
葉士坤也說,目前減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將於7月執行至9月30日,之後將視疫情狀況,持續滾動修正。
另外,公路總局也統計,國內租賃業者非一年以上租賃汽車約5萬6000輛,減徵汽燃費金額約7400萬;租賃機車約2萬6000輛,可減徵汽燃費約1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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