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國有林盜價值49萬扁柏! 5男下場要「入獄+罰金2695萬」慘了

▲越南籍阮姓移工招募同鄉與台籍男子組成山老鼠集團,深入桃園復興區拉拉山盜伐珍稀林木販售圖利,起初盜伐之扁柏。(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5名山老鼠被依違反森林法判刑。(示意圖/ETtoday資料罩,非本案查獲之扁柏)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南投一名謝姓男子與6名越南籍移工闖入國有地盜取14塊珍貴林木扁柏,而黃姓白牌車司機則協助將人、木材載運下山。日前二審判決出爐,黃男及另4名移工被分別依法判刑1年4月、1年6月,均併科罰金539萬餘元,5人合計要付269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2020年7月1日間以每趟3500元的價格,協助搭載周男(通緝中)等6名越南籍人士到南投縣仁愛鄉台14甲線25.5公里處,與另名身分年齡不詳的男子阿甲(化名)碰面,周等6人下車後,步行前往南投林管處埔里工作站霧社分站管轄之埔里事業區之第134國有保安林內,先切鋸合計總重396公斤、價值約49萬500元的貴重木扁柏14塊後,再搬運到第134國有林班地內。

期間由周男通知謝男,同年月2日再由謝開著租來的小客車載送食物前往補給,同年月7日下午2時許,周男再度打電話聯絡謝男,以每趟5千元的代價,要求謝男開車前來搬運竊來的扁柏角材,阿甲則打電話聯絡黃男開車接應。

同日晚間10時許,謝男、黃男的車抵達現場後,由其中4名越南男徒手將鋸下的扁柏角材沿山坡滾到路邊,再由周男指揮另外2人完成搬運,一行人搭車下山時,遇到警方攔查,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日前全案上訴至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犯森林法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將協助開車再運木材的黃男判刑1年4月,4名越南籍男子則是被判處1年6月徒刑,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5人均須併科罰金539萬餘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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